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湖調字第379號
- 聲請人
- 數位無限軟體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文裕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才高八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就給付價金之聲請調解事件,聲請人聲請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件係因財產權事件聲請調解,其標的之金額為新臺幣(下同)713萬元,應徵聲請費3,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0第1項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湖調字第379號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才高八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就給付價金之聲請調解事件,聲請人聲請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件係因財產權事件聲請調解,其標的之金額為新臺幣(下同)713萬元,應徵聲請費3,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0第1項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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