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5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政府採購法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7 月 30 日
- 法官林雷安
- 法定代理人陳沁濰、田中
- 被告億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張光明、田中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55號公 訴 人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億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沁濰 被 告 張光明 良彩興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田中 人 被 告 田中 張慧芬 共 同 選任辯護人 陳萬發律師 上列被告因政府採購法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其他新證據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30 日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雷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雅雯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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