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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易字第83號

違反醫療法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3 月 19 日

法官張國隆

公訴人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詹德勝

上列被告因違反醫療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 年度偵字第704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由

一、本件被告詹德勝因違反醫療法案件,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第449 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9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張國隆

                書記官 姚孟君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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