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交附民字第二三號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三年度交附民字第二三號
- 原告
- 乙○○
- 原告
- 甲 ○
- 訴訟代理人
- 曾慶崇律師
- 複代理人
- 王德凱律師
- 被告
- 其祿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恭凱
右列被告等因民國九十三年度交易字第五四號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三年度交附民字第二三號
右列被告等因民國九十三年度交易字第五四號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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