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4 分鐘讀完 全文 1,19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97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11 月 09 日

法官林永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97號

聲請人
徐金蓮即昇億工程行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0年11月9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6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10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民事第二庭法 官 林永祥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支票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97號│├──┬─────────┬─────────┬───────┬───────┬───────┬──┤│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 面 金 額│支 票 號 碼│備考││ │ │ │ │ (新台幣) │ │ │├──┼─────────┼─────────┼───────┼───────┼───────┼──┤│001 │黃永裕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99年7月15日 │59,300元 │LC0000000 │ ││ │ │份有限公司 集集分│ │ │ │ ││ │ │行 │ │ │ │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9 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9 日

書記官 曾家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