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票字第33號
- 聲請人
- 立成鋼鐵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春吉
- 相對人
- 蕭仁華
上列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蕭仁華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請補繳聲請費新臺幣2,000元。
南投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1年度司票字第33號
上列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蕭仁華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請補繳聲請費新臺幣2,000元。
南投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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