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7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票字第33號

本票裁定強制執行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2 月 14 日

聲請人
立成鋼鐵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春吉
相對人
蕭仁華

上列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蕭仁華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請補繳聲請費新臺幣2,000元。

南投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14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1年度司票…」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