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1,13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12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3 月 26 日

法官林永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12號

聲請人
勝輝土資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李亮菁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7年3月26日言詞辯

論終結,茲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91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12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民事第二庭法 官 林永祥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支票附表: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 面 金 額│支 票 號 碼│備考││ │ │ │ │ (新臺幣) │ │ │├──┼─────────┼─────────┼───────┼───────┼───────┼──┤│001 │清晨營造有限公司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106年7月31日 │357,595元 │ND1870565 │ ││ │黃采葳 │限公司草屯分行 │ │ │ │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26 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26 日

書記官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