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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32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7 月 26 日

法官林永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32號

聲請人
誠泰工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勝義
訴訟代理人
吳啟宏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8年7月26日言詞辯

論終結,茲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26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上開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6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民事第二庭法 官 林永祥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支票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32號│├──┬─────────┬─────────┬───────┬───────┬───────┬──┤│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 面 金 額│支 票 號 碼│備考││ │ │ │ │ (新臺幣) │ │ │├──┼─────────┼─────────┼───────┼───────┼───────┼──┤│001 │德豐木業股份有限公│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竹│107年9月18日 │29,201元 │ZY6956878 │ ││ │司 │山分行 │ │ │ │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26 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26 日

書記官 楊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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