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3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7 月 26 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32號聲 請 人 誠泰工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勝義 訴訟代理人 吳啟宏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8年7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26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上開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6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26 日民事第二庭法 官 林永祥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26 日書記官 楊惠如 ┌─────────────────────────────────────────────────┐ │支票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32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 面 金 額│支 票 號 碼│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 │001 │德豐木業股份有限公│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竹│107年9月18日 │29,201元 │ZY6956878 │ │ │ │司 │山分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