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0年度司拍字第3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9 月 30 日
- 當事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陳鳳龍、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彭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拍字第37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相 對 人 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彭慶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3,000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 之17準用第873條定有明文。又聲請拍賣抵押物,屬非訟事 件,祇須其抵押權已經登記,且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法院即應為准許拍賣之裁定。是受託人如以信託財產設定抵押權,並經依法登記者,債權人於債權屆期而未受清償時,即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最高法院89年度台抗字第555 號裁判意旨參照)。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債務人冠洲建設有限公司對聲請人所負債務之擔保,設定擔保債權額新臺幣(下同)新臺幣120,960,000元之最高限 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民國138年12月16日,擔保 債權種類及範圍為擔保債務人冠洲建設有限公司對聲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票款等債務,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約定,經於108年12月19日登記在案。而聲請人執有 債務人冠洲建設有限公司於108年12月17日所簽發到期日為109年12月9日,票面金額為120,960,000元之本票乙紙,詎屆期經提示,尚餘48,561,174元未獲付款,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本票影本等件為證。 三、經本院於110年9月3日通知相對人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 司、債務人冠洲建設有限公司就本件聲請陳述意見,相對人及債務人均逾期未為陳述。本件聲請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如持本裁定聲請強制執行時,請一 併檢附相對人收受本裁定之送達證書影本提出於民事執行處。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30 日 南投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110年度司拍字第37號 財產所有人: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編 號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 平方公尺 1 南投縣 南投市 新廍 738-3 627.25 0000000分之126474 備考 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2 南投縣 南投市 新廍 741 183.82 20分之6 備考 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3 南投縣 南投市 新廍 741-2 1.27 20分之6 備考 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4 南投縣 南投市 新廍 991 324.59 12分之6 備考 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5 南投縣 南投市 新廍 991-2 60.48 全部 備考 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6 南投縣 南投市 新廍 991-7 64.91 全部 備考 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7 南投縣 南投市 新廍 991-8 63.45 全部 備考 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8 南投縣 南投市 新廍 991-9 65.85 全部 備考 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9 南投縣 南投市 新廍 991-10 64.5 全部 備考 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10 南投縣 南投市 新廍 991-12 82.97 全部 備考 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編 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 利 範 圍 建 物 門 牌 樓 層 面 積 合 計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431 新廍段991-2地號 集合住宅、樓梯間、水箱間、鋼筋混凝土造、003層 一層:30.21 二層:42.73 三層:42.73 突出物一層:25.9 總面積:141.57 陽台:8.26 全部 南新路341巷33號 備考 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2 1436 新廍段991-7地號 集合住宅、停車空間、樓梯間、水箱間、鋼筋混凝土造、003層 一層:51.47 二層:51.58 三層:50.87 突出物一層:26.18 總面積:180.10 陽台:15.63 全部 南新路341巷50號 備考 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3 1437 新廍段991-8地號 集合住宅、停車空間、樓梯間、水箱間、鋼筋混凝土造、003層 一層:50.93 二層:51.03 三層:50.26 突出物一層:25.9 總面積:178.12 陽台:16.13 全部 南新路341巷48號 備考 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4 1438 新廍段991-9地號 集合住宅、停車空間、樓梯間、水箱間、鋼筋混凝土造、003層 一層:50.93 二層:51.03 三層:50.26 突出物一層:25.9 總面積:178.12 陽台:16.5 全部 南新路341巷46號 備考 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5 1439 新廍段991-10地號 集合住宅、停車空間、樓梯間、水箱間、鋼筋混凝土造、003層 一層:49.05 二層:49.14 三層:49.24 突出物一層:24.81 總面積:172.24 陽台:13.65 全部 南新路341巷42號 備考 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6 1441 新廍段991-12地號 集合住宅、停車空間、樓梯間、水箱間、鋼筋混凝土造、003層 一層:47.99 二層:48.60 三層:48.64 突出物一層:24.01 總面積:169.24 陽台:15.56 全部 南新路341巷38號 備考 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附記: 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聲請人請勿庸另行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