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2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7 月 30 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26號聲 請 人 安泰電器空調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柏霖 代 理 人 彭籈儀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7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 年度司催字第8 號公示催告在案。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 年4 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30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毓珊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30 日書記官 楊惠如 ┌──────────────────────────────────────────┐ │支票附表: 110 年度除字第26號│ ├──┬───────┬─────────┬───────┬───────┬─────┤ │編號│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 面 金 額│支票號碼 │ │ │ │ │ │ (新臺幣) │ │ ├──┼───────┼─────────┼───────┼───────┼─────┤ │1 │安泰電器空調有│台灣中小企銀南投分│109年11月25日 │ 50,000元 │AJ1341260 │ │ │限公司 │行 │ │ │ │ │ │陳柏霖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