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25號
- 聲請人
- 陳建男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6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8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上開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5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本文,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股票附表: 112年度除字第25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種 類 張 數 股 數 備 考 1 茂順密封元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股 票 1 1000 2 茂順密封元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股 票 1 1000 3 茂順密封元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00000-0 股 票 1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