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06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25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6 月 26 日

法官徐奇川

聲請人
陳建男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6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8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上開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5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本文,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徐奇川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6  日

書記官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股票附表:                               112年度除字第25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種  類  張  數 股  數 備  考  1 茂順密封元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股  票    1   1000   2 茂順密封元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0-0   股  票    1   1000   3 茂順密封元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00000-0   股  票    1    700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