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第1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4 年 06 月 09 日
  • 法官
    徐奇川

  • 原告
    黃玉君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8號 聲 請 人 黃玉君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6月9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61號公示催 告在案。 二、上開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4月2日屆 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本文,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9   日民事第二庭法 官 徐奇川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9   日書記官 股票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18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種 類 張數 股 數 1 茂順密封元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0030-4 股 票   1 167 2 茂順密封元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0824-7 股 票   1 16 3 茂順密封元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02370-5 股 票   1 18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