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三四六號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三四六號
- 原告
- 乙○○
- 被告
- 丞基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複代理人
- 丙○○
右當事人間請求交付車輛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原告並應提出被告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到庭。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 徐奇川
~B法院書記官 張巷玉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三四六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交付車輛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原告並應提出被告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到庭。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 徐奇川
~B法院書記官 張巷玉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