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聲字第二三八號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聲字第二三八號
- 聲請人
- 興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右原告與被告甲○○間請求返還提存物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七日內,補
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相對人高全虹收受存證信函之回執。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院書記官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聲字第二三八號
右原告與被告甲○○間請求返還提存物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七日內,補
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相對人高全虹收受存證信函之回執。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院書記官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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