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四九七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2 年 04 月 30 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四九七號 原 告 巨邦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被 告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四 月 三十 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 官 林美玲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四 月 三十 日 書 記 官 王淑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