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06 月 11 日
- 法官李立傑
- 法定代理人甲○○
- 原告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民事裁定 聲 請 人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聲請人對相對人乙○○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具狀釋明本件債務應視為全部到期之期日,併檢附相關文件。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11 日南投簡易庭法 官 李立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11 日書記官 高建民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南投地方法院」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