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8年度簡上字第21號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簡上字第21號
- 上訴人
-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丁○○
- 訴訟代理人
- 乙○○
- 被上訴人
- 豐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林萬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下午二時十分,在本院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徐奇川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簡上字第21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下午二時十分,在本院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徐奇川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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