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54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南投簡易庭(含埔里)109年度投簡字第189號

給付票款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7 月 20 日

法官丁婉容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09年度投簡字第189號

原告
蕭袁珍
被告
鑫喬通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忠福
訴訟代理人
陳月琴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9 年7 月6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原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被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惟據其起訴時主張:原告持有被告所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支票5 紙(下合稱系爭支票),詎系爭支票屆期經提示因存款不足未獲付款,屢向被告催討,被告均置之不理,爰依票據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103 萬元,及按附表所示票面金額,分別自附表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抗辯略以:系爭支票確實係公司開立,惟並非直接交付原告,兩造間並無任何借貸關係;又原告遲至民國108 年12月10日始向本院聲請支付命令,且於聲請支付命令前亦未有其他證據佐證有何時效中斷之情事,系爭支票之票款請求權已罹於1 年時效而消滅,其依法抗辯時效消滅自得拒絕給付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如主文第1 項所示。

三、法院之判斷:

(一)原告主張其持有被告所簽發之系爭支票,經其屆期提示因存款不足遭退票等情,業據其提出系爭支票及退票理由單影本各5 份為證,被告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爭執,本院依調查證據之結果,堪信原告前揭主張為真實。

(二)票據上之權利,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1 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票據法第22條第1 項定有明文。又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民法第144 條第1 項亦有明文。經查,本件原告所執系爭支票發票日分別係106 年12月12日、同年12月29日、107 年1 月22日、同年1 月25日、同年2 月12日,而原告係於108 年12月10日始持系爭支票向本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請求被告給付票款(見本院卷附支付命令書狀上之本院收文戳記),顯已逾上揭票據法所定1 年之時效期間,並經被告為時效消滅之抗辯,則依民法第144 條第1 項之規定,被告自得拒絕給付。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票據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103 萬元,及按附表所示票面金額,分別自附表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並向本院繳足上訴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0 日

法 官 丁婉容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4 日

書記官 詹書瑋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號│ 發 票 日     │  付 款 人  │ 票   號  │票面金額(│ 利息起算日   │
│    │              │            │          │新臺幣)  │(即提示日)  │
├──┼───────┼──────┼─────┼─────┼───────┤
│ 1  │106年12月12日 │臺灣中小企業│AF0000000 │20萬元    │107年1月3日   │
│    │              │銀行草屯分行│          │          │              │
├──┼───────┼──────┼─────┼─────┼───────┤
│ 2  │106年12月29日 │同上        │AF0000000 │25萬5,000 │106年12月29日 │
│    │              │            │          │元        │              │
├──┼───────┼──────┼─────┼─────┼───────┤
│ 3  │107年1月22日  │同上        │AF0000000 │20萬元    │107年1月22日  │
├──┼───────┼──────┼─────┼─────┼───────┤
│ 4  │107年1月25日  │同上        │AF0000000 │14萬5,000 │107年1月25日  │
│    │              │            │          │元        │              │
├──┼───────┼──────┼─────┼─────┼───────┤
│ 5  │107年2月12日  │同上        │AF0000000 │23萬元    │107年2月12日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南投簡易庭(含埔里)109年度…」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