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9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埔續簡字第1號

代位請求分割遺產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2 月 26 日

法官鄭煜霖

抗告人
即請求人
廖家慶
訴訟代理人
張績寶律師

上列抗告人與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繼續審判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5年1月22日本院第一審裁定不服,提起抗告,未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500元。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未補正,即裁定駁回上訴抗告。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6 日

埔里簡易庭 法 官 鄭煜霖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6 日

書記官 洪妍汝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南投簡易庭(含埔里)115年度…」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