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員林簡易庭101年度員簡字第231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1年度員簡字第231號
- 原告
- 佑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錦雀
- 訴訟代理人
- 王培方
- 被告
- 聯茂興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芳收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員林簡易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1年度員簡字第231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員林簡易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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