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員林簡易庭104年度員小字第20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民事判決 104年度員小字第20號
- 原告
- 天威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文山
- 訴訟代理人
- 謝鴻博
- 訴訟代理人
- 張力己
- 被告
- 國泰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志銘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4年3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叁萬肆仟陸佰伍拾元,及自民國103年10月3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台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