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員林簡易庭105年度員補字第265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員補字第265號
- 原告
- 富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俊源
上列原告與被告五心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具狀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應補正事項:
一、裁判費新台幣1,600元。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員補字第265號
上列原告與被告五心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具狀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應補正事項:
一、裁判費新台幣1,600元。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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