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12年度員小字第321號
- 原告
- 底特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永全
- 訴訟代理人
- 陳怡如
- 被告
- 全方位大賣場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智傑
- 訴訟代理人
- 陳詠琪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家豪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10月17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5萬8102元,及自民國112年7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二、訴訟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被告負擔。
三、本判決得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