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98年度員小字第122號
- 原告
-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丁○○
- 訴訟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丙○○
- 被告
- 宣聖服裝有限公司
- 被告
- 樓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甲○○○○○○
- 統一編號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員小字第122號清償債務事件,於中華民國98年6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等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48,246元,及其中新台幣46,722元自民國98年3月3日起,至清償之日止,按週年利率9%計算之利息,並按上開利息10%計算之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台幣1,280元由被告等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