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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6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廢棄物清理法
  • 案件類型
    行政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6 年 05 月 08 日
  • 法官
    李行一

  • 原告
    蔡宗益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6年度簡字第60號原   告 蔡宗益(即世傑工程建材行) 上列原告因與被告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間廢棄物清理法事件,提起行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第2 項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貳仟元,未據原告繳納,致有程式上之欠缺,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本件訴訟;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8   日行政訴訟庭法 官 李行一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沁莉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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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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