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6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廢棄物清理法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5 月 08 日
- 法官李行一
- 原告蔡宗益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6年度簡字第60號原 告 蔡宗益(即世傑工程建材行) 上列原告因與被告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間廢棄物清理法事件,提起行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第2 項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貳仟元,未據原告繳納,致有程式上之欠缺,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本件訴訟;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8 日行政訴訟庭法 官 李行一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沁莉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8 日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