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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60號

廢棄物清理法行政裁判日期 106 年 05 月 08 日

法官李行一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6年度簡字第60號

原告
蔡宗益(即世傑工程建材行)

上列原告因與被告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間廢棄物清理法事件,提起行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第2 項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貳仟元,未據原告繳納,致有程式上之欠缺,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本件訴訟;特此裁定。

行政訴訟庭法 官 李行一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8   日

             書記官 吳沁莉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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