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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245號

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01 月 20 日

法官連雅婷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245號

聲請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蕭勝文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00 年度執聲字第3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蕭勝文所犯如附表所列之罪,所處如附表所列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蕭勝文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受刑人蕭勝文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有各該刑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在卷可參,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法第51條第5 款,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據上論斷,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20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連雅婷

書記官 郭晉良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20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    編號      │           1.             │            2.            │            3.            │
├───────┼─────────────┼─────────────┼─────────────┤
│    罪名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
├───────┼─────────────┼─────────────┼─────────────┤
│   宣告刑     │有期徒刑參月              │有期徒刑柒月              │有期徒刑參月              │
├───────┼─────────────┼─────────────┼─────────────┤
│  所犯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 │
│              │項                        │項                        │項                        │
├───────┼─────────────┼─────────────┼─────────────┤
│  犯罪日期    │99年3 月28日採尿回溯96小時│99年7 月7 日凌晨2 時採尿回│99年6 月23日下午2 時25分許│
│              │內某時                    │溯26小時內之某時(原聲請書│採尿回溯96小時內之某時(原│
│              │                          │誤載為99年6 月23日採尿回溯│聲請書誤載為99年7 月5 日,│
│              │                          │96小時內某時,應予更正)  │應予更正)                │
├───────┼─────────────┼─────────────┼─────────────┤
│偵查(自訴)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
│關年度及案號  │度毒偵字第3770號          │度毒偵緝字第697 號        │度毒偵緝字第697 號        │
├──┬────┼─────────────┼─────────────┼─────────────┤
│  最│法  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
│  後├────┼─────────────┼─────────────┼─────────────┤
│  事│案  號  │99年度簡字第5202號        │99年度訴字第3226號        │99年度訴字第3226號        │
│  實├────┼─────────────┼─────────────┼─────────────┤
│  審│判決日期│99年6 月30日              │99年11月23日              │99年11月23日              │
├──┼────┼─────────────┼─────────────┼─────────────┤
│  確│法  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
│  定├────┼─────────────┼─────────────┼─────────────┤
│  判│案  號  │99年度簡字第5202號        │99年度訴字第3226號        │99年度訴字第3226號        │
│  決├────┼─────────────┼─────────────┼─────────────┤
│    │確定日期│99年7 月20日              │99年12月13日              │99年12月13日              │
└──┴────┴─────────────┴─────────────┴─────────────┘
┌───────┬─────────────┬─────────────┬─────────────┐
│    編號      │           4.             │            5.            │            6.            │
├───────┼─────────────┼─────────────┼─────────────┤
│    罪名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
├───────┼─────────────┼─────────────┼─────────────┤
│   宣告刑     │有期徒刑參月              │有期徒刑柒月              │有期徒刑參月              │
├───────┼─────────────┼─────────────┼─────────────┤
│  所犯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 │
│              │項                        │項                        │項                        │
├───────┼─────────────┼─────────────┼─────────────┤
│  犯罪日期    │99年7 月5 日(原聲請書誤載│99年4 月20日13時20分許採尿│99年4 月20日8 時許        │
│              │為99年7 月7 日,應予更正)│回溯26小時內之某時        │                          │
├───────┼─────────────┼─────────────┼─────────────┤
│偵查(自訴)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
│關年度及案號  │度毒偵緝字第697 號        │度毒偵字第3648號          │度毒偵字第3648號          │
├──┬────┼─────────────┼─────────────┼─────────────┤
│  最│法  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
│  後├────┼─────────────┼─────────────┼─────────────┤
│  事│案  號  │99年度訴字第3226號        │99年度訴字第1984號        │99年度訴字第1984號        │
│  實├────┼─────────────┼─────────────┼─────────────┤
│  審│判決日期│99年11月23日              │99年10月28日              │99年10月28日              │
├──┼────┼─────────────┼─────────────┼─────────────┤
│  確│法  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
│  定├────┼─────────────┼─────────────┼─────────────┤
│  判│案  號  │99年度訴字第3226號        │99年度訴字第1984號        │99年度訴字第1984號        │
│  決├────┼─────────────┼─────────────┼─────────────┤
│    │確定日期│99年12月13日              │99年11月14日              │99年11月14日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245號於民國 100 年 01 月 20 日裁判,案由為定其應執行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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