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5239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5239號
- 聲請人
-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鄭裕騰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00 年度執聲字第298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鄭裕騰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伍月。
理由
受刑人鄭裕騰因竊盜等案件,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在案。茲據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 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罪名│宣告│犯罪│偵查案號 │最後事實審 │判決日│確定│確定日││ │刑 │日期│ │ │期 │判決│期 │├──┼──┼──┼────────┼───────┼───┼──┼───┤│加重│有期│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本院100 年度易│100 年│同前│100 年││竊盜│徒刑│7 月│檢察署100 年度偵│字第996 號 │4 月22│ │5 月23││ │8 月│29日│字第1656號 │ │日 │ │日 │├──┼──┼──┼────────┼───────┼───┼──┼───┤│加重│有期│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本院100 年度易│100 年│同前│100 年││竊盜│徒刑│8 月│檢察署100 年度偵│字第1198號 │5 月11│ │6 月7 ││ │10月│31日│字第8094號 │ │日 │ │日 │├──┼──┼──┼────────┼───────┼───┼──┼───┤│竊盜│有期│99年│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100 年│同前│100 年││ │徒刑│10月│檢察署100 年度偵│院100 年度基簡│4 月29│ │6 月27││ │6 月│14日│字第1420號 │字第625 號 │日 │ │日 │├──┼──┼──┼────────┼───────┼───┼──┼───┤│加重│有期│99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本院100 年度易│100 年│同前│100 年││竊盜│徒刑│7 月│檢察署100 年度偵│字第2356號 │9 月9 │ │10月12││ │10月│18日│字第15333 號 │ │日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