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重易字第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政府採購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1 月 13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0年度重易字第1號公 訴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果芸 代 理 人 吳秀萍 選任辯護人 呂偉誠律師 被 告 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迎朝 代 理 人 兼 被 告 李銘柱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廖忠信律師 劉思顯律師 張究安律師 被 告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樓之1 代 表 人 陳家雄 代 理 人 李銘柱 被 告 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代 表 人 江廖美惠 選任辯護人 許博森律師 被 告 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代 表 人 兼 被 告 黃振勝 被 告 旻揚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代 表 人 楊紫雲 上二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林銘龍律師 被 告 通瑩資訊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代 表 人 邱美菁 代 理 人 兼 被 告 張清謙 被 告 趙紫玉 選任辯護人 楊景勛律師 謝政達律師 被 告 江衍源 選任辯護人 許博森律師 被 告 林方欣 黃芷音 13號3樓 李明蓮 許玉葉 蘇竣幃 上五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胡美慧律師 被 告 張靜婷 選任辯護人 陳崇善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9年度偵字第24296 號),被告於準備程序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共貳拾陸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 至編號3 、編號5 至編號7 、編號9 至編號20、編號23至編號27、編號29至編號31所示之刑;又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共貳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8 、28所示之刑;又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處如附表二編號21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拾萬元。 林方欣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共陸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 、2 、6 、13、17、31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 黃芷音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共陸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5 、9 、10、11、19、20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 李明蓮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共陸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3 、7 、23、24、25、29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 許玉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共陸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2、15、16、18、26、27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 張靜婷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共貳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4、30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蘇竣幃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李銘柱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共拾肆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 至編號4 、編號12、13、編號15至編號17、編號19、21、22、25、28所示之刑;又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共拾貳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5 至編號8 、編號10、11、14、18、26、27、29、30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拾萬元。 江衍源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共拾貳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5 至編號8 、編號10、11、14、18、26、27、29、30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伍萬元。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處如附表二編號21所示之刑;又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共拾陸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6 、7 、9 、12、13、15、編號17至編號20、編號23至編號25、編號27至編號29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肆拾萬元。 張清謙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肆萬元。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罪,共參拾壹罪,各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應執行罰金新臺幣伍佰萬元。 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共柒罪,各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應執行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共拾罪,各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應執行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 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共拾貳罪,各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應執行罰金新臺幣肆拾萬元。 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共拾肆罪,各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應執行罰金新臺幣肆拾伍萬元。 旻揚科技有限公司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罪,共參罪,各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應執行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通瑩資訊有限公司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 事 實 一、趙紫玉係「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神通公司)系統整合事業群技術服務處服務業務部經理,林方欣、黃芷音、李明蓮、許玉葉及張靜婷等人均為神通公司服務業務部業務人員,渠等均受趙紫玉指示負責神通公司參標政府相關單位電腦系統設備維護採購案事宜,蘇竣幃係神通公司嘉義技術維護部經理,亦負責神通公司參標嘉義縣及雲林縣電腦系統設備維護採購案業務,李銘柱係「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英聚公司)及「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宏富達公司) 實際負責人(李銘柱為本案投標行為時英聚公司之登記負責人,其姪子兼員工陳家雄為宏富達公司登記負責人),黃振勝係「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優立強公司)及「旻揚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旻揚公司)實際負責人(黃振勝之妻楊紫雲為旻揚公司登記負責人),江衍源係「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瑞立公司)實際負責人(江衍源之母江廖美雪為瑞立公司登記負責人),張清謙係「通瑩資訊有限公司」(下稱通瑩公司)實際負責人(張清謙之妻邱美菁為通瑩公司登記負責人)。緣神通公司內部分為系統整合、軟體、自動化、行政及新技術5 個事業群,其中系統整合事業群下轄業務處及技術服務處2 大部門,業務處負責電腦系統設備及工程建置業務,技術服務處負責電腦系統設備維護業務,技術服務處下又分為技術工程部及服務業務部,技術工程部負責電腦系統設備安裝維護等技術工作,服務業務部負責招攬維護業務、成本分析、報價、參加開標及合約簽訂等工作,趙紫玉於民國96年間升任神通公司系統整合事業群技術服務處服務業務部經理後,於辦理神通公司投標政府或公營事業相關單位電腦系統設備維護採購案時,為達到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 項第一次開標,須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始得開標決標之規定,使神通公司順利標得政府相關單位電腦系統設備維護採購案,遂與其下屬林方欣、黃芷音、李明蓮、許玉葉及張靜婷等人,共同基於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之犯意聯絡,而向李銘柱、黃振勝、張清謙借用其等所掌控之公司名義及證件參與投標(陪標),李銘柱、黃振勝、張清謙亦分別基於前開犯意,容許神通公司借用其等所掌控公司名義及證件參與投標。李銘柱除出借其所掌控之英聚公司及宏富達公司名義及證件配合神通公司參與投標外,另與江衍源共同基於前揭犯意之聯絡,事先徵得江衍源之同意,代刻瑞立公司大小章,並以瑞立公司名義配合神通公司參與投標。黃振勝係出借其所掌控的優立強公司及旻揚公司名義及證件配合神通公司參與投標,張清謙係出借其所掌控之通瑩公司名義及證件配合神通公司參與投標。其手法係由趙紫玉指派業務人員林方欣、黃芷音、李明蓮、許玉葉及張靜婷負責個別政府單位電腦維護採購案,再由渠或負責該標案業務人員聯繫李銘柱、黃振勝及張清謙自行準備1 或2 家公司投標文件及押標金配合神通公司參標,並要求李銘柱、黃振勝及張清謙等陪標廠商依渠指示填入所指定的投標價格,或指示填入接近採購預算價格使得陪標廠商無法與神通公司為價格競爭,或要求短缺投標文件、押標金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趙紫玉並指示神通公司人員代表陪標廠商出席開標,以確保神通公司得標。神通公司如有得標,趙紫玉再將標得的電腦系統維護案分包給李銘柱、黃振勝及張清謙等人。另蘇竣幃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於99年1 月14日辦理神通公司投標雲林縣稅務局電腦系統設備維護採購案業務時,向李銘柱借用宏富達公司之名義參與陪標。而旻揚公司於97年11月間投標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司令部「AN/ALR-606雷達預警器資料庫編建系統維護」採購案時,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亦要求趙紫玉提供2 家公司作為陪標廠商。趙紫玉除以神通公司作為陪標廠商,另向李銘柱借得英聚公司作為陪標廠商。趙紫玉等人以此種方式投標政府及公營事業單位電腦系統設備維護案,總計有如附表一所載23單位合計31件採購案(招標機關、開標日、標案名、預算金額、決標價格、得標廠商及參標廠商各詳如附表一所示),決標總金額為新台幣(下同)2億723萬7,696元(起訴書誤載為2億393萬7,696元),而神通公司共得標24件採購案,標案總金額1億7,324萬7,196元(起訴書誤載為1億7,124萬7,196元)。旻揚公司標得1件採購案,標案金額48萬7,000元。茲分述如下: ㈠臺北市稅捐稽徵處2 案: ⒈99年2 月10日開標「99年機房不斷電系統設備採購案」(附表一編號1 ),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林方欣負責本標案並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林方欣要求李銘柱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容許其等以宏富達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故意在投標文件未檢附電池計算書資料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再由神通公司不知情之業務助理陳曉玫代表宏富達公司出席開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宏富達公司及兆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 家公司投標,最後由神通公司以154 萬元得標。 ⒉99年3 月10日開標「99年穩壓器採購案」(附表一編號2 ),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林方欣負責本標案並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林方欣要求李銘柱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遂容許其等以宏富達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及林方欣指示填入178 萬2,150 元的投標價格使之無法與神通公司158 萬元價格競爭,再由神通公司不知情之業務助理陳曉玫代表宏富達公司出席開標,本採購案計有渝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宏于電機有限公司、神通公司及宏富達公司等4 家公司投標,最後由渝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144 萬6,000 元萬得標。 ㈡雲林縣稅務局2 案: ⒈98年1 月22日開標「雲林縣稅務局電腦設備維護保養採購案」(附表一編號3 ),趙紫玉指派業務人員李明蓮負責本標案,另指派神通公司不知情之嘉義技術維護部經理蘇竣幃出席開標,趙紫玉及李明蓮並要求李銘柱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遂容許其等以英聚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及李明蓮指示填入410 萬元接近於採購案公告預算金額的投標價格,使之無法與神通公司價格競爭,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英聚公司、鉅暉股份有限公司、國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等4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280 萬元得標。 ⒉99年1 月14日開標「雲林縣稅務局電腦設備維護保養採購案」(附表一編號4 ),神通公司因業務政策改變由嘉義技術維護部經理蘇竣幃負責本標案並代表出席開標,蘇竣幃要求李銘柱借用一家公司投標,李銘柱遂容許其等以宏富達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依蘇竣幃指示填入394 萬元投標價格,並故意在投標文件未檢附會員證及廠商維護設備能力證明資料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宏富達公司、盒子科技有限公司等3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330 萬元得標。 ㈢陸軍司令部後勤處1 案: 99年1 月5 日開標「資訊設備暨管理資訊系統維護案」(附表一編號5 ),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黃芷音負責本標案,並由其及黃芷音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黃芷音並要求李銘柱借用2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乃容許其等以宏富達公司參加投標,並由神通公司不知情之業務助理陳曉玫代表出席開標。李銘柱另再向江衍源借得瑞立公司作為陪標廠商,由瑞立公司不知情之員工楊馨閔代表出席投標,瑞立公司押標金由李銘柱提供,李銘柱依趙紫玉及黃芷音指示填入宏富達公司投標價格2,648 萬8,320 元,瑞立公司投標價格為2,69 5萬3,000 元,並故意將宏富達及瑞立2 家公司投標文件未附驗收合格證明書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宏富達公司、瑞立公司及國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等4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2,367 萬3,355 元得標。 ㈣國防部軍備局採購中心3 案: ⒈96年12月4 日開標「昇陽SUN 系統主機等7 項設備維護案」(附表一編號6 ),本採購案係由趙紫玉本人負責並出席開標,趙紫玉要求李銘柱及黃振勝各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遂向江衍源借瑞立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指示填入3,096 萬8,000 元投標價使之無法與神通公司3,089 萬5,000 元價格競爭,另由神通公司業務人員林方欣代表瑞立公司出席開標。黃振勝則容許以優立強公司之名義參加投標,並故意在投標文件未檢附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書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本採購案計有明騏科技有限公司、神通公司、瑞立公司及優立強公司等4 家公司投標,由明騏科技有限公司以2,620 萬元得標,後因得標廠商明騏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繳交履約保證金而遭廢標,國防部軍備局採購中心依投標須知5.13節規定於99年3 月7 日及3 月21日與神通公司及瑞立公司進行議價程序,神通公司業務人員林方欣代表瑞立公司放棄議價權,最後由神通公司以2,999 萬元得標。 ⒉97年12月15日開標「昇陽SUN 系統主機設備維護等7 項案」(附表一編號7 ),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李明蓮負責本標案並由渠及李明蓮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李明蓮要求李銘柱及黃振勝各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乃向江衍源借用瑞立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由李銘柱代表出席開標,瑞立公司押標金台灣土地銀行民雄分行票號PQ0000000 本行支票亦係由李銘柱的英聚公司所購買,李銘柱依趙紫玉及李明蓮指示填入3,090 萬7,700 元高於神通公司的投標價格,並故意在投標文件中未檢附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及專門技能之證明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黃振勝則容許以優立強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且未派人出席開標,並依趙紫玉及李明蓮指示填入3,092 萬元高於神通公司的投標價格,且故意在投標文件中未檢附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及專門技能之證明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瑞立公司及優立強等3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3,050 萬元得標。 ⒊98年11月27日開標「昇陽SUN 系統主機設備維護等7 項案」(附表一編號8 ),趙紫玉係親自負責本標案,趙紫玉要求李銘柱借用2家 公司投標。李銘柱乃容許以宏富達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由不知情之神通公司業務人員陳曉玫領回押標金;另再向江衍源借得瑞立公司名義參加投標,而由瑞立公司不知情之員工楊馨閔代表出席開標,瑞立公司所提供押標金京城銀行民雄分行支票號碼「0000000 」本行支票,與宏富達公司押標金京城銀行民雄分行支票號碼「0000000 」連號,皆由宏富達公司在京城銀行帳戶所購買。李銘柱並依趙紫玉指示填入宏富達公司投標價格3,057 萬8,000 元,瑞立公司投標價格3,059 萬2,000 元,均高於神通公司,且在2 家公司投標文件故意未檢附「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及「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等相關文件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宏富達公司、瑞立公司、榮電股份有限公司、殷富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安慶國際資訊有限公司等6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2,596 萬3,200 元得標。 ㈤國軍聯合後勤司令部採購處3 案: ⒈97年5 月29日開標「97年度電腦主機個人電腦週邊設備及網路設備等設備維護含性能提昇案」(附表一編號9 ),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黃芷音負責本標案並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黃芷音並要求黃振勝借用1 家公司投標,黃振勝遂容許以旻揚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故意在投標文件未附資格文件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旻揚公司等2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1,918 萬1,220 元得標。 ⒉98年1 月12日開標「98年度個人主機電腦、週邊設備及網路設備等設備維護案」(附表一編號10),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黃芷音負責本標案,並由其及黃芷音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黃芷音要求李銘柱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係向江衍源借瑞立公司名義參加投標,押標金亦係由李銘柱匯款趙紫玉,由趙紫玉向台北富邦銀行瑞光分行購買支票號碼BC0000000 本行支票,李銘柱故意在瑞立公司投標文件中未檢附⑴IBM 、AIX 、HACMP 原廠技術支援合格證書、IBM 主機、VAX 主機、ORACLE及個人電腦及週邊維護經驗實績資料;⑵IBM 、AIX 、HP原廠技術支援合格證書;⑶乙級硬體維修技術士、MCSE認證資料,使瑞立公司之資格不符,且加上應繳押標金額度不足無法進入價格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瑞立公司及安源電腦有限公司等3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1,797 萬8,859 元得標。 ⒊98年11月19日開標「99年度個人主機電腦、週邊設備及網路設備等設備維護案」(附表一編號11),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黃芷音負責本標案並由其及黃芷音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黃芷音並要求李銘柱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乃向江衍源借瑞立公司牌參加投標,並故意在投標文件未檢附維護人員及專案管理人員在職證明使之資格不符加上應繳押標金額度不足無法進入價格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瑞立公司、上昇資訊有限公司及博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1,993 萬909 元得標。 ㈥海軍基隆後勤支援指揮部1案: 98年11月17日開標「99年度電腦軟、硬體資訊設備維護案」(附表一編號12),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許玉葉負責本標案並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許玉葉要求李銘柱及黃振勝各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遂容許以宏富達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及許玉葉指示填入146 萬元高於神通公司的投標價格,並故意在投標文件均未檢附投標廠商證明文件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黃振勝則容許其等以優立強公司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及許玉葉指示填入148 萬元高於神通公司的投標價格,並故意在投標文件未檢附履約能力、專門技能等證明文件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宏富達公司及優立強公司等3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136 萬3,541 元得標。 ㈦飛航服務總臺資管中心1案: 98年11月17日開標「獨立備份航管系統(IBAS)硬體設備叫修維護案」(附表一編號13),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林方欣負責本標案並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林方欣要求李銘柱及黃振勝各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遂同意其等以宏富達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及林方欣指示填入146 萬7,500 元高於神通公司的投標價格使之無法與神通公司價格競爭,且由神通公司不知情之業務助理陳曉玫代表出席開標。黃振勝則同意其等以優立強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及林方欣指示填入143 萬8,000 元高於神通公司的投標價格,使之無法與神通公司價格競爭,且由不知情之員工詹明靜代表出席投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宏富達公司及優立強公司等3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139 萬5,000 元得標。 ㈧僑務委員會1案: 98年10月15日開標「98、99年度網域儲存系統維護服務」(附表一編號14),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張靜婷負責本標案,並由張靜婷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張靜婷要求李銘柱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遂向江衍源借瑞立公司牌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及張靜婷指示填入187 萬元高於神通公司的投標價格使之無法與神通公司價格競爭,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瑞立公司及亞量科技有限公司等3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169 萬8,000 元得標。 ㈨中央印製廠供應科2 案: ⒈97年6 月13日開標「電腦週邊設備維護1 年」(附表一編號15),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許玉葉負責本標案並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許玉葉要求李銘柱及黃振勝各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遂容許其等以英聚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故意在投標文件未附維護CPC2410 印表機控制器經驗證明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另授權不知情之員工宋福備代表出席投標,黃振勝則容許其等以優立強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故意在投標文件未依規定分裝規格、價格封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另授權不知情之員工吳紹詮代表出席投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英聚公司、優立強公司、頂嘉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元晟資訊有限公司等5 家公司投標,由元晟資訊有限公司以67萬3,000 元得標。 ⒉98年6 月19日開標「電腦週邊設備維護1 年」(案號:附表一編號16),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許玉葉負責本標案並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許玉葉要求李銘柱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遂容許其等以宏富達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故意在投標文件未附維護CPC2410 印表機控制器經驗證明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宏富達公司及元晟資訊有限公司等3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67 萬 8, 000元得標。 ㈩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1 案: 98年6 月5 日開標「98年度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重要資訊設備暨個人電腦設備委外維護案」(附表一編號17),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林方欣負責本標案並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林方欣要求李銘柱及黃振勝各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遂容許其等以宏富達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及林方欣指示填入142 萬108 元高於神通公司的投標價格使之無法與神通公司價格競爭,黃振勝則容許其等以優立強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及林方欣指示填入139 萬6,123 元高於神通公司的投標價格使之無法與神通公司價格競爭,並由神通公司不知情之業務助理陳曉玫代表出席開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優立強公司及宏富達公司等3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123 萬1,519 元得標。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 案: 98年4 月29日開標「郵件處理中心掛號函件、包裹封發及OCR 掛號清單列印系統設備維護」(附表一編號18),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許玉葉負責本標案並由許玉葉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許玉葉要求李銘柱及黃振勝各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遂向江衍源借瑞立公司牌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及許玉葉指示填入439 萬800 元高於神通公司投標價接近招標公告預算金額,並故意未附押標金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黃振勝則容許其等以旻揚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及許玉葉指示填入450 萬元高於神通公司的投標價接近招標公告預算金額,並故意在投標文件所附會員證逾期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瑞立公司及旻揚公司等3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287 萬5,920 元得標。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1案: 97年12月23日開標「備除役兵資影像系統硬體(含周邊)設備暨系統軟體維護」(附表一編號19),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黃芷音負責本標案並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黃芷音要求李銘柱及黃振勝各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遂容許其等以英聚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及黃芷音指示填入337 萬元高於神通公司投標價接近招標公告預算金額使之無法與神通公司價格競爭。黃振勝則容許其等以優立強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及黃芷音指示填入339 萬元高於神通公司的投標價接近招標公告預算金額使之無法與神通公司價格競爭,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英聚公司、優立強公司、宥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銘旺有限公司、諳慶喜科技實業有限公司、宇晨科技有限公司等7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238 萬元得標。 交通部花蓮港務局工務組工事科1 案: 97年12月16日開標「98年度Sybase資料庫委外維護」(附表一編號20),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黃芷音負責本標案,並由不知情之工程師程俊偉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黃芷音要求黃振勝借用1 家公司投標。黃振勝遂容許其等以優立強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及黃芷音指示填入29萬6,500 元高於神通公司投標價使之無法與神通公司價格競爭,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優立強公司及安源公司等3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28萬元得標。 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司令部1 案: 97年11月26日開標「AN/ALR-606雷達預警器資料庫編建系統維護」(附表一編號21),本案係因黃振勝之旻揚公司要參標,由黃振勝要求趙紫玉借用2 家公司投標。趙紫玉除容許以神通公司名義參加投標外,另向李銘柱借得英聚公司牌參加投標,趙紫玉依黃振勝指示填入神通公司投標價65萬400 元高於旻揚公司投標價格使之無法與旻揚公司價格競爭,另故意在英聚公司招標文件未提供裝備履約證明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英聚公司、旻揚公司及奇利科技有限公司等4 家公司投標,由旻揚公司以48萬7,000 元得標。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1 案: 97年10月15日開標「97-99 年個人電腦及終端印表機設備維護」(附表一編號22),此案係由神通公司臺中技術服務負責,神通公司並要求李銘柱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遂容許以英聚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故意未附押標金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英聚公司及世鉉有限公司等3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220 萬元得標。空軍通信航管資訊聯隊1 案: 97年9 月26日開標「佳山通信共用網路系統商維案」(附表一編號23),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李明蓮負責本標案並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李明蓮要求黃振勝借用1 家公司投標,黃振勝遂容許以優立強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及黃芷音指示填入142 萬元使之無法與神通公司127 萬8,060 元價格競爭,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優立強公司、宇通光電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華國際儀器有限公司、葰達有限公司及雲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 家公司投標,由宇通光電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116 萬元得標。 交通部臺灣區○道○○○路北區工程處機料課2 案: ⒈97年7 月7 日開標「97-98 年度木柵段傳輸及閉路監視系統維護工作」(附表一編號24),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李明蓮負責本標案並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李明蓮要求黃振勝借用1 家公司投標,黃振勝遂容許以優立強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故意在投標文件未附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證件不符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優立強公司、六揚科技有限公司、頂順科技有限公司、國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駿橋企業有限公司、睿研科技有限公司、華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等8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8,22萬670 元得標。 ⒉97年7 月17日開標「97-98 年度頭城段傳輸及中央電腦系統維護工作」(附表一編號25),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李明蓮負責本標案並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李明蓮要求李銘柱及黃振勝各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遂容許其等以英聚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故意在投標文件未附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證件文件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黃振勝則容許其等以優立強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故意在投標文件未附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證件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並由不知情之員工吳紹診代表出席開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優立強公司、英聚公司、頂順科技有限公司及聯合光纖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等5 家公司投標,由頂順科技有限公司以238 萬元得標。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1 案: 97年4 月8 日開標「租用個人電腦及A4雷射表機」(附表一編號26),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許玉葉負責本標案,並授權不知情之工程師王棋毅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許玉葉要求李銘柱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乃向江衍源借瑞立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及許玉葉指示填入200 萬元高於神通公司投標價,並故意在投標文件所未附納稅證明、押標金及會員證過期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瑞立公司、言瑞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仁大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等4 家公司投標,由言瑞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164 萬4,500 元得標。 新竹市稅務局1案: 97年3 月28日開標「97年度電腦主機及其週邊設備維護案」(附表一編號27),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許玉葉負責本標案並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許玉葉要求李銘柱及黃振勝各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乃向江衍源借瑞立公司牌參加投標,並故意在投標文件未附納稅證明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黃振勝則容許以優立強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故意在投標文件所附專業認證與投標須知不同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瑞立公司、及優立強公司等3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79萬4,283 元得標。 彰化縣稅務局1 案: 97年1 月14日開標「彰化縣稅捐稽徵處97年各項電腦設備暨電腦週邊設備維護」(附表一編號28),本採購案係由趙紫玉本人負責並授權不知情之工程師王仁宏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要求李銘柱及黃振勝各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乃容許其等以英聚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指示填入129 萬9,996 元高於神通公司投標價使之無法與神通公司競爭。黃振勝乃容許其等以優立強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故意未附押標金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優立強公司、英聚公司及科銘國際資訊有限公司等4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79萬2,720 元得標。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1 案: 96年12月25日開標「YD4400印表機等5 項設備維護保養」(附表一編號29),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李明蓮負責本標案並代表出席開標,趙紫玉及李明蓮要求李銘柱及黃振勝各借用1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遂向江衍源借瑞立公司牌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及李明蓮指示填入29萬7,000 元高於神通公司投標價,並故意未附押標金使之資格不符無法進入價格標。黃振勝則容許其等以優立強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依趙紫玉指示填入29萬9,600 元高於神通公司投標價使之無法與神通公司競爭,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優立強公司及瑞立公司等3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24萬元得標。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1 案: 99年1 月20日開標「99年度主機、網路、儲存設備、備份系統及不斷電設備維護」(附表一編號30),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張靜婷負責本標案並代表出席開標,黃芷音以電子郵件通知李銘柱借用2 家公司投標,李銘柱除容許以宏富達公司名義參加投標外,另向江衍源借瑞立公司牌參加投標,且押標金由李銘柱購買京城銀行民雄分行票號「0000000 」本行支票,並依趙紫玉及張靜婷指示分別將宏富達公司投標價填入108 萬2,000 元,瑞立公司投標價填入107 萬8,000 元使之均無法與神通公司價格競爭,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宏富達公司及瑞立公司等3 家公司投標,因該分館人員開標當日發現宏富達公司及瑞立公司投標文件有重大異常關連,以政府採購法第50條1 項5 款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情節致合格廠商未達法定家數不予決標並宣布廢標,另於99年2 月11日重新開標,由神通公司以105 萬5,000元得標。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1 案: 99年3 月31日開標「資料庫主機及儲存體」(附表一編號31),趙紫玉係指派業務人員林方欣負責本標案及代表出席開標,並要求林方欣自行找廠商參與投標,林方欣遂要求張清謙借用1 家公司投標,張清謙乃容許其等以通瑩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並自行填入550 萬元接近公告預算金額的投標價使之無法與神通公司競爭,另將所準備好的投標文件及押標金交給林方欣代為參標,林方欣遂交由不知情之陳曉玫代表通瑩公司開標,本採購案計有神通公司、通瑩公司、四海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榮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吉來發實業有限公司等5 家公司投標,由神通公司以519 萬5,000 元得標。嗣因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於前開標案發現有異常情形,不予決標並宣布廢標,且將該件投標資料移送法務部調查局臺北縣調查站(現改制為新北市調查處,下稱臺北縣調查站),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99年4 月2 日指揮臺北縣調查站調查官搜索台中市○○區○○路1 段186 號9 樓之3 、嘉義縣民雄鄉○○村○○路30之29號9 樓之1 等處所,並扣得如附表三所示之物,始循線查悉上情。 二、案經法務部調查局臺北縣調查站移送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查被告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銘柱、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黃振勝、旻揚科技有限公司、通瑩資訊有限公司、趙紫玉、江衍源、張清謙、林方欣、黃芷音、李明蓮、許玉葉、張靜婷、蘇竣幃等人(下稱被告神通公司等人)所犯均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 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前揭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受命法官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被告神通公司等人、其等辯護人與公訴人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認為適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爰依刑事訴訟法第 273 條之1第1項規定,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合先敘明。 二、上開犯罪事實,業經被告神通公司等人於本院審理中均坦承不諱,核與證人陳曉玫、苗豐強、果芸、李宜興於調查站、證人羅淑裙於調查站及偵查中證述之情節大致相符,復有卷附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採購處、陸軍司令部後勤處、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之決標公告各1 份;證人羅淑裙主動提供之證物TRANSCEND 隨身碟乙個及其內之電子郵件檔案列印資料1 紙;宏富達公司、英聚公司、瑞立公司、優立強公司、旻揚公司、通瑩公司之公司登記資料、變更登記表及李銘柱、陳家雄之個人資料查詢各1 份;神通公司、宏富達公司、瑞立公司之央圖臺灣分館投標信封及相關資料各1 份;嘉義郵局函附匯票申請書、京城銀行民雄分行函附之支票買賣人基本資料及交易傳票影本各1 份;神通公司業務承辦人寄給證人羅淑裙之電子郵件及MSN 通話內容列印資料數份;宏富達公司、瑞立公司用以投標付款人為京城銀行民雄分行支票影本數份;京城銀行匯款委託書1 份等在卷可參。另有附表一標案1 至標案31所示之採購案投標文件資料影本各1 份等在卷足按,暨附表三所示之物品扣案足資佐證。足徵被告之任意性自白均與事實相符合,堪予採信。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分別論科。 三、論罪科刑: ㈠被告趙紫玉部分:核其所為如附表一編號1 至編號3 、編號5 至編號20、編號23至編號31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之行為,均係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之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罪;又所為附表一標案21所示容許他人以神通、英聚公司之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之行為,則係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後段之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罪;被告趙紫玉、林方欣所為附表一標案1 、2 、6 、13、17、31所示之行為,2 人間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為共同正犯;另其與被告黃芷音所為附表一標案5 、9 、10、11、19、20所示之行為,亦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為共同正犯;其與被告李明蓮所為附表一標案3 、7 、23、24、25、29所示之行為,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為共同正犯;其與被告許玉葉所為附表一標案12、15、16、18、26、27所示之行為,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為共同正犯;又其與被告張靜婷所為附表一標案14、30所示之行為,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為共同正犯。被告趙紫玉就前揭所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及後段之各次犯行共29罪,犯意各別、行為互異,應予分論併罰。 ㈡被告林方欣部分:核其所為如附表一編號1 、2 、6 、13、17、31所示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之行為,均係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之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罪。又其就前開犯行與被告趙紫玉間,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為共同正犯。被告林方欣就前揭所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之各次犯行共6 罪,犯意各別、行為互異,應予分論併罰。 ㈢被告黃芷音部分:核其所為如附表一編號5 、9 、10、11、19、20所示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之行為,均係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之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罪。又其就前開犯行與被告趙紫玉間,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為共同正犯。被告黃芷音就前揭所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之各次犯行共6 罪,犯意各別、行為互異,應予分論併罰。 ㈣被告李明蓮部分:核其所為如附表一編號3 、7 、23、24、25、29所示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之行為,均係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之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罪。又其就前開犯行與被告趙紫玉間,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為共同正犯。被告李明蓮就前揭所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之各次犯行共6 罪,犯意各別、行為互異,應予分論併罰。 ㈤被告許玉葉部分:核其所為如附表一編號12、15、16、18、26、27所示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之行為,均係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之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罪。又其就前開犯行與被告趙紫玉間,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為共同正犯。被告許玉葉就前揭所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之各次犯行共6 罪,犯意各別、行為互異,應予分論併罰。 ㈥被告張靜婷部分:核其所為如附表一編號14、30所示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之行為,均係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之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罪。又其就前開犯行與被告趙紫玉間,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為共同正犯。被告張靜婷就前揭所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之各次犯行共2 罪,犯意各別、行為互異,應予分論併罰。 ㈦被告蘇竣幃部分:核其所為如附表一編號4 所示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之行為,係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之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罪。 ㈧被告李銘柱部分:核其所為如附表一編號1 至編號8 、編號10至編號14、編號15至編號18、編號19、21、22、編號25至編號30所示容許他人借用英聚公司、宏富達及瑞立公司等之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等行為,係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項 後段之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罪。其與被告江衍源間就附表一標案5 至標案8 、標案10、11、14、18、26、27、29、30所示之行為,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為共同正犯。被告李銘柱就前揭所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後段之各次犯行共26罪,犯意各別、行為互異,應予分論併罰。 ㈨被告江衍源部分:核其所為如附表一編號5 至編號8 、編號10、11、14、18、26、27、29、30所示容許他人借用瑞立公司之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等行為,係犯政府採購法第87 條 第5 項後段之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罪。其與被告李銘柱間就前揭犯行,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為共同正犯。被告江衍源就前揭所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後段之各次犯行共12罪,犯意各別、行為互異,應予分論併罰。 ㈩被告黃振勝部分:核其所為如附表一編號21所示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之行為,係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之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罪。另其所為如附表一編號6 、7 、9 、12、13、15、編號17至編號20、編號23至編號25、編號27至編號29所示容許他人借用優立強公司、旻揚之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等行為,係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後段之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罪。被告黃振勝就前揭所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及後段之各次犯行共17罪,犯意各別、行為互異,應予分論併罰。 被告張清謙部分:如附表一編號31所示容許他人借用通瑩公司之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之行為,係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後段之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罪。 被告神通公司部分:就附表一編號1 至31所示之標案,其受僱人因執行業務犯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罪,或犯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罪,被告神通公司應依政府採購法第92條規定,分別科以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或後段之罰金刑。被告神通公司分別所犯之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或後段、第92條之罪,共31罪,各應予分論併罰。 被告英聚公司部分:就附表一編號3 、15、19、21、22、25、28所示之標案,其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罪,被告英聚公司應依政府採購法第92條規定,分別科以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後段之罰金刑。被告英聚公司分別所犯之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後段、第92條之罪,共7 罪,各應予分論併罰。被告宏富達公司部分:就附表一編號1 、2 、4 、5 、8 、12、13、16、17、30所示之標案,其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罪,被告宏富達公司應依政府採購法第92條規定,分別科以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後段之罰金刑。被告宏富達公司分別所犯之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後段、第92條之罪,共10罪,各應予分論併罰。 被告瑞立公司部分:就附表一編號5 至8 、編號10、11、14、18、26、27、29、30所示之標案,其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罪,被告瑞立公司應依政府採購法第92條規定,分別科以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後段之罰金刑。被告瑞立公司分別所犯之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後段、第92條之罪,共12罪,各應予分論併罰。 被告優立強公司部分:就附表一編號6 、7 、12、13、15、17、19、20、23、24、25、27、28、29所示之標案,其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罪,被告優立強公司應依政府採購法第92條規定,分別科以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後段之罰金刑。被告優立強公司分別所犯之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後段、第92條之罪,共14罪,各應予分論併罰。 被告旻揚公司部分:就附表一編號9 、18、21所示之標案,其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罪,或犯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罪,被告旻揚公司應依政府採購法第92條規定,分別科以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或後段之罰金刑。被告旻揚公司分別所犯之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或後段、第92條之罪,共3罪,各應予分論併罰。 被告通瑩公司部分:就附表一編號31所示之標案,其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加投標罪,被告通瑩公司應依政府採購法第92條規定,科以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後段之罰金刑。 次按政府採購法於91年2 月6 日修正公布,該條新增定第5 項為「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與投標者,亦同。」,原條文第5 項未遂規定則改列為第6 項。亦即政府採購法以增列條項之方式,對於借牌投(參)標、陪標行為(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投標)加以明確規定處罰,其立法意旨在發揮防弊功能,增列禁止假性競爭行為之規定,強化對不法行為之處罰,以確保採購工程之公平性及工程利益,且該罪係所謂「行為犯」而非「結果犯」,並不以該標案順利決標或確實已發生不正確之開標結果為必要。查本件附表一編號30之標案,係神通公司之受雇人趙紫玉、張靜婷等人借用無投標真意之宏富達、瑞立公司等名義參與投標,所為已造成假性競爭之情形,損及採購工程之公平性及工程利益,此亦為修法增訂該條項之規範目的,是本件雖因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採購人員於開標之際,發現宏富達、瑞立公司之投標文件間有重大異常關聯,恐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遂依政府採購法規定當場宣布廢標,然仍不影響被告神通公司、李銘柱、宏富達公司、瑞立公司、趙紫玉、江衍源、張靜婷等人犯行之成立。原起訴書認被告趙紫玉、張靜婷、神通公司及李銘柱、江衍源、宏富達公司、瑞立公司就附表一編號30之標案分別係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第6 項之借用他人名義投標未遂罪及同條第5 項後段、第6 項之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投標未遂罪,於法容有未合,惟於於本院準備程序時,到庭實施公訴之檢察官已當庭變更起訴法條為同法第87條第5 項前段之借用他人名義投標既遂罪及同條第5 項後段之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投標既遂罪(見本院卷第149 頁),本院自無庸再為變更法條之諭知,附此敘明。 爰審酌政府採購法之制定目的在建立公平、公開之政府採購程序,以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使政府採購程序回歸市場競爭機制,而被告神通公司為國內電子資訊產業中知名之公司,當深諳該行業經營之道,故本應更加尊重此市場機制,然卻為標得政府機關之相關採購案件,容任本案多位受雇人以此不擇手段之方式,借用宏富達等多家公司名義參與陪標,所犯標案之數量多達30餘次,期間分佈自96年起迄99年止,甚且多位受雇人於本院審理中均供陳其等僅係沿襲公司內部之舊習,足見本案被告神通公司等人實質上已嚴重破壞相關採購案件公平競爭之本質,使政府採購法期待建立之公平競標制度形同虛設,不僅有害於公益,更對公眾形成負面示範,行為實值非議,惟念及其等於犯罪後本院審理中均業已坦承犯行,顯有悔意,又所有被告除本件犯行外,均未曾有任何之前科紀錄,素行良好,有其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查,兼衡其等犯罪動機、手段、智識程度及其等於本案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角色、分工、參與之程度,暨不法所得數額等一切情狀,各量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並就有期徒刑部分之宣告刑,均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及就被告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銘柱、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黃振勝、旻揚科技有限公司、趙紫玉、江衍源、林方欣、黃芷音、李明蓮、許玉葉、張靜婷部分,定其應執行刑暨就有期徒刑宣告刑部分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被告李銘柱、黃振勝、趙紫玉、江衍源、林方欣、黃芷音、李明蓮、許玉葉等人為上開部分行為後,刑法第41條第8 項已於98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施行而明文規定:「第1 項至第4 項及第7 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6 月者,亦適用之。」則依刑法第2 條第1 項後段規定,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適用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故其等於本案數罪併罰宣告有期徒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其應執行刑部分,雖已逾6 個月,仍應予以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本院綜合審酌上情,認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為妥適,且本件被告神通公司等法人部分,因違反政府採購法將面臨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及依該法第103 條於特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處分,是公訴人於本院審理中求處之刑(詳見本院審理筆錄所載,見本院卷第253 至254 頁),尚嫌過重。至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雖足資為本案之證物,且為被告李銘柱等人所有,為被告所供承(見本院卷第242 頁背面),然查無證據證明此等扣案物與本案犯行有何直接關連,爰不予宣告沒收,附此敘明。 四、末以,被告李銘柱、黃振勝、趙紫玉、江衍源、張清謙、林方欣、黃芷音、李明蓮、許玉葉、張靜婷及蘇竣幃前均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已敘明如前,堪認其等無非係因一時短於思慮致罹刑章,信經此教訓後,當知所警惕,且本件真正受益者應為各公司,並無證據證明其等因本件犯行獲有暴利,故實宜使其等有機會得以改過遷善,是以本院認尚無逕對其等施以自由刑之必要,自可先賦予適當之社會處遇,以期其能有效回歸社會,故上開對其等被告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 項第1 款規定,分別諭知緩刑2 或3 年(詳如主文所示),以啟自新。但被告以形式上增加符合法定投標家數之決標要件之假象為本件犯罪,對社會公眾已形成相當負面程度之影響,對此犯行應施以一定程度之懲戒,以免大眾心存僥倖,而無從杜絕,故依其涉案程度輕重及所造成危害之程度,均併予諭知被告李銘柱、黃振勝、趙紫玉、江衍源、張清謙、林方欣、黃芷音、李明蓮、許玉葉、張靜婷及蘇竣幃均於本判決確定後1 年內各支付國庫如主文所示之金額,以資懲儆;又若有不履行前開負擔,且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依刑法75條之1 第1 項第4 款規定撤銷其緩刑宣告,併此敘明。至對於被告神通公司等法人部分,本院斟酌目前經濟刑法中,對法人僅能為罰金之判決,依刑法第75條之規定,以緩刑期內或緩刑前故意犯他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始能撤銷緩刑之宣告,茲法人犯罪客觀上不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法院如諭知法人緩刑,無法必然得對之為撤銷,殊與緩刑制度旨在鼓勵犯人自新之立法原意有違,爰認於本案不宜對被告公司法人部分為緩刑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第299 條第1 項前段,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第92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8 項、第51條第5 款、第7 款、第74條第1 項第1 款、第2 項第4 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吳孟竹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3 日刑事第五庭 法 官 鄭凱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如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陳筱惠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6 日附表一:本件標案總整理表(全部標案) ┌────┬────┬────┬──────┬────┬────┬────┬────┬────────┐ │標案編號│招標機關│標案名 │標案案號 │決標時間│預算金額│決標價格│得標廠商│參標廠商 │ ├────┼────┼────┼──────┼────┼────┼────┼────┼────────┤ │ 1 │臺北市稅│99年機房│0000000000 │99.2.10 │0000000 │0000000 │神通電腦│宏富達科技有限公│ │ │捐稽徵處│不斷電系│ │ │ │ │股份有限│司、兆徠科技股份│ │ │ │統設備採│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購案 │ │ │ │ │ │ │ ├────┼────┼────┼──────┼────┼────┼────┼────┼────────┤ │ 2 │臺北市稅│99年穩壓│0000000000 │99.3.10 │0000000 │0000000 │渝豐實業│神通電腦股份有限│ │ │捐稽徵處│器採購案│ │ │ │ │股份有限│公司、宏富達科技│ │ │ │ │ │ │ │ │公司 │有限公司、宏于電│ │ │ │ │ │ │ │ │ │機有限公司 │ ├────┼────┼────┼──────┼────┼────┼────┼────┼────────┤ │ 3 │雲林縣稅│雲林縣稅│980101 │98.1.22 │0000000 │0000000 │神通電腦│鉅暉股份有限公司│ │ │務局 │務局電腦│ │ │ │ │股份有限│、國眾電腦股份有│ │ │ │設備維護│ │ │ │ │公司 │限公司、英聚科技│ │ │ │保養採購│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案 │ │ │ │ │ │ │ ├────┼────┼────┼──────┼────┼────┼────┼────┼────────┤ │ 4 │雲林縣稅│雲林縣稅│990101 │99.1.14 │0000000 │0000000 │神通電腦│盒子科技有限公司│ │ │務局 │務局電腦│ │ │ │ │股份有限│、宏富達科技有限│ │ │ │設備維護│ │ │ │ │公司 │公司 │ │ │ │保養採購│ │ │ │ │ │ │ │ │ │案 │ │ │ │ │ │ │ ├────┼────┼────┼──────┼────┼────┼────┼────┼────────┤ │ 5 │陸軍司令│資訊設備│TC99004P008 │99.1.5 │00000000│00000000│神通電腦│瑞立國際股份有限│ │ │部後勤處│暨管理資│ │ │ │ │股份有限│公司、宏富達科技│ │ │ │訊系統維│ │ │ │ │公司 │有限公司、國眾電│ │ │ │護案 │ │ │ │ │ │腦 │ ├────┼────┼────┼──────┼────┼────┼────┼────┼────────┤ │ 6 │國防部軍│昇陽SUN │EW97003L068 │96.12.4 │31000000│00000000│明騏科技│神通電腦股份有限│ │ │備局採購│系統主機│ │ │ │ │有限公司│公司、瑞立國際股│ │ │中心 │設備維護│ │ │ │ │ │份有限公司、優立│ │ │ │等7 項案│ │ │ │ │ │強數位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 ├────┼────┼────┼──────┼────┼────┼────┼────┼────────┤ │ 7 │國防部軍│昇陽SUN │EW98001L090 │97.12.15│31000000│00000000│神通電腦│瑞立國際股份有限│ │ │備局採購│系統主機│ │ │ │ │股份有限│公司、優立強數位│ │ │中心 │設備維護│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 │ │ │等7 項案│ │ │ │ │ │ │ ├────┼────┼────┼──────┼────┼────┼────┼────┼────────┤ │ 8 │國防部軍│昇陽SUN │EW99001L096 │98.11.27│00000000│00000000│神通電腦│瑞立國際股份有限│ │ │備局採購│系統主機│ │ │ │ │股份有限│公司、宏富達科技│ │ │中心 │設備維護│ │ │ │ │公司 │有限公司、榮電股│ │ │ │等7 項案│ │ │ │ │ │份有限公司、殷富│ │ │ │ │ │ │ │ │ │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安慶國際資訊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9 │國防部聯│97年度個│FQ97102P042 │97.5.29 │22000000│00000000│神通電腦│旻揚科技有限公司│ │ │合後勤司│人主機電│ │ │ │ │股份有限│ │ │ │令部採購│腦、週邊│ │ │ │ │公司 │ │ │ │處 │設備及網│ │ │ │ │ │ │ │ │ │路設備等│ │ │ │ │ │ │ │ │ │設備維護│ │ │ │ │ │ │ │ │ │案 │ │ │ │ │ │ │ ├────┼────┼────┼──────┼────┼────┼────┼────┼────────┤ │ 10 │國防部聯│98年度個│FQ98103P077 │98.1.12 │23000000│00000000│神通電腦│瑞立國際股份有限│ │ │合後勤司│人主機電│ │ │ │ │股份有限│公司、安源電腦有│ │ │令部採購│腦、週邊│ │ │ │ │公司 │限公司 │ │ │處 │設備及網│ │ │ │ │ │ │ │ │ │路設備等│ │ │ │ │ │ │ │ │ │設備維護│ │ │ │ │ │ │ │ │ │案 │ │ │ │ │ │ │ ├────┼────┼────┼──────┼────┼────┼────┼────┼────────┤ │ 11 │國防部聯│99年度個│FQ99026P013 │98.11.19│23000000│00000000│神通電腦│瑞立國際股份有限│ │ │合後勤司│人主機電│ │ │ │ │股份有限│公司、上昇資訊有│ │ │令部採購│腦、週邊│ │ │ │ │公司 │限公司、博鼎科技│ │ │處 │設備及網│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路設備等│ │ │ │ │ │ │ │ │ │設備維護│ │ │ │ │ │ │ │ │ │案 │ │ │ │ │ │ │ ├────┼────┼────┼──────┼────┼────┼────┼────┼────────┤ │ 12 │海軍基隆│99年度電│PF99301P010 │98.11.17│0000000 │0000000 │神通電腦│宏富達科技有限公│ │ │後勤支援│腦軟、硬│ │ │ │ │股份有限│司、優立強數位科│ │ │指揮部 │體資訊設│ │ │ │ │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備維護案│ │ │ │ │ │ │ ├────┼────┼────┼──────┼────┼────┼────┼────┼────────┤ │ 13 │飛航服務│獨立備份│IMC098051M │98.11.17│0000000 │0000000 │神通電腦│宏富達科技有限公│ │ │總台資管│航管系統│ │ │ │ │股份有限│司、優立強數位科│ │ │中心 │(IBAS)│ │ │ │ │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硬體設備│ │ │ │ │ │ │ │ │ │叫修維護│ │ │ │ │ │ │ │ │ │案 │ │ │ │ │ │ │ │ │ │ │ │ │ │ │ │ │ ├────┼────┼────┼──────┼────┼────┼────┼────┼────────┤ │ 14 │僑務委員│98、99年│0000000000C │98.10.15│0000000 │0000000 │神通電腦│瑞立國際股份有限│ │ │會 │度網堿儲│ │ │ │ │股份有限│公司、亞量科技有│ │ │ │存系統維│ │ │ │ │公司 │限公司 │ │ │ │護服務 │ │ │ │ │ │ │ ├────┼────┼────┼──────┼────┼────┼────┼────┼────────┤ │ 15 │中央印製│電腦周邊│970605F01-08│97.6.13 │912000 │673000 │元晟資訊│神通電腦股份有限│ │ │廠供應料│設備維護│ │ │ │ │有限公司│公司、英聚科技股│ │ │ │1 年採購│ │ │ │ │ │份有限公司、優立│ │ │ │案 │ │ │ │ │ │強數位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頂嘉興業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16 │中央印製│電腦周邊│980611F02-07│98.6.19 │961000 │638000 │神通電腦│宏富達科技有限公│ │ │廠供應料│設備維護│ │ │ │ │股份有限│司、元晟資訊有限│ │ │ │1 年 │ │ │ │ │公司 │公司 │ ├────┼────┼────┼──────┼────┼────┼────┼────┼────────┤ │ 17 │財政部財│98年度財│0000000 │98.6.5 │0000000 │0000000 │神通電腦│宏富達科技有限公│ │ │稅資料中│政部財稅│ │ │ │ │股份有限│司、優立強數位科│ │ │心 │中心重要│ │ │ │ │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資訊設備│ │ │ │ │ │ │ │ │ │暨個人電│ │ │ │ │ │ │ │ │ │腦設備委│ │ │ │ │ │ │ │ │ │外維護案│ │ │ │ │ │ │ ├────┼────┼────┼──────┼────┼────┼────┼────┼────────┤ │ 18 │中華郵政│郵件處理│98-2-192 │98.4.29 │0000000 │0000000 │神通電腦│瑞立國際股份有限│ │ │股份有限│中心掛號│ │ │ │ │股份有限│公司、旻揚科技有│ │ │公司 │函件、包│ │ │ │ │公司 │限公司 │ │ │ │裏封發及│ │ │ │ │ │ │ │ │ │OCR 掛號│ │ │ │ │ │ │ │ │ │清單列印│ │ │ │ │ │ │ │ │ │系統設備│ │ │ │ │ │ │ │ │ │維護 │ │ │ │ │ │ │ ├────┼────┼────┼──────┼────┼────┼────┼────┼────────┤ │ 19 │國防部後│備除役兵│HA98032P020 │97.12.23│0000000 │0000000 │神通電腦│英聚科技股份有限│ │ │備司令部│資影像系│ │ │ │ │股份有限│公司、優立強數位│ │ │ │統硬體(│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宥│ │ │ │含週邊)│ │ │ │ │ │城資訊股份有限公│ │ │ │設備暨系│ │ │ │ │ │司、銘旺有限公司│ │ │ │統軟體維│ │ │ │ │ │、諳慶喜科技實業│ │ │ │護 │ │ │ │ │ │有限公司、宇晨科│ │ │ │ │ │ │ │ │ │技有限公司 │ ├────┼────┼────┼──────┼────┼────┼────┼────┼────────┤ │ 20 │交通部花│98年度 │97-a16 │97.12.16│300000 │280000 │神通電腦│優立強數位科技有│ │ │蓮港務局│Sybase資│ │ │ │ │股份有限│限公司、安源電腦│ │ │工務組工│料庫委外│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事科 │維護 │ │ │ │ │ │ │ ├────┼────┼────┼──────┼────┼────┼────┼────┼────────┤ │ 21 │海軍教育│AN/ALR-6│PZ98101P │97.11.26│593100 │487000 │旻揚科技│神通電腦股份有限│ │ │訓練暨準│06雷達預│ │ │ │ │有限公司│公司、英聚科技股│ │ │則發展司│警器資料│ │ │ │ │ │份有限公司、奇利│ │ │令部 │庫編建系│ │ │ │ │ │科技有限公司 │ │ │ │統維修 │ │ │ │ │ │ │ ├────┼────┼────┼──────┼────┼────┼────┼────┼────────┤ │ 22 │財政部臺│本局「97│97094 │97.10.15│0000000 │220000 │神通電腦│英聚科技股份有限│ │ │灣省中區│-99 個人│ │ │ │ │股份有限│公司、世鉉有限公│ │ │國稅局 │電腦及終│ │ │ │ │公司 │司 │ │ │ │端印表機│ │ │ │ │ │ │ │ │ │設備維護│ │ │ │ │ │ │ │ │ │」案 │ │ │ │ │ │ │ ├────┼────┼────┼──────┼────┼────┼────┼────┼────────┤ │ 23 │空軍通信│佳山通信│EW98002P001 │97.9.26 │0000000 │0000000 │宇通光電│神通電腦股份有限│ │ │航管資訊│共用網路│ │ │ │ │通信股份│公司、優立強數位│ │ │聯隊 │系統商維│ │ │ │ │有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中│ │ │ │案 │ │ │ │ │ │華國際儀器有限公│ │ │ │ │ │ │ │ │ │司、葰達有限公司│ │ │ │ │ │ │ │ │ │、雲通科技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24 │交通部臺│97-98 年│097B04P017 │97.7.7 │00000000│0000000 │神通電腦│六揚科技有限公司│ │ │灣區○道○○○段傳│ │ │ │ │股份有限│、優立強數位科技│ │ │公路局北│輸及閉路│ │ │ │ │公司 │有限公司、頂順科│ │ │區工程處│監視系統│ │ │ │ │ │技有限公司、國樹│ │ │機料課 │維護工作│ │ │ │ │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駿橋企業有限公│ │ │ │ │ │ │ │ │ │司、睿研科技有限│ │ │ │ │ │ │ │ │ │公司、華智通信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25 │交通部臺│97-98 年│097B04P031 │97.7.17 │0000000 │0000000 │頂順科技│神通電腦股份有限│ │ │灣區國道│度頭城段│ │ │ │ │有限公司│公司、英聚科技股│ │ │公路北區│交控傳輸│ │ │ │ │ │份有限公司、優位│ │ │工程處機│及中央電│ │ │ │ │ │強數位科技有限公│ │ │料課 │腦系統維│ │ │ │ │ │司、聯合光纖通信│ │ │ │護工作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26 │財政部臺│租用個人│ │ │ │ │ │ │ │ │北市國稅│電腦及A4│97-029 │97.4.8 │0000000 │0000000 │言瑞開發│神通電腦股份有限│ │ │局 │雷射印表│ │ │ │ │科技股份│公司、瑞立國際股│ │ │ │機 │ │ │ │ │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仁大│ │ │ │ │ │ │ │ │ │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 27 │新竹市稅│97年度電│97004 │97.3.28 │842000 │794283 │神通電腦│瑞立國際股份有限│ │ │務局 │腦主機及│ │ │ │ │股份有限│公司、優立強數位│ │ │ │其週邊設│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 │ │ │備維護案│ │ │ │ │ │ │ ├────┼────┼────┼──────┼────┼────┼────┼────┼────────┤ │ 28 │彰化縣地│彰化縣稅│961227A │97.1.14 │0000000 │792720 │神通電腦│優立強數位科技有│ │ │方稅務局│捐稽徵處│ │ │ │ │股份有限│限公司、英聚科技│ │ │ │97年各項│ │ │ │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科│ │ │ │電腦設備│ │ │ │ │ │銘國際資訊有限公│ │ │ │暨電腦週│ │ │ │ │ │司 │ │ │ │邊設備維│ │ │ │ │ │ │ │ │ │護 │ │ │ │ │ │ │ ├────┼────┼────┼──────┼────┼────┼────┼────┼────────┤ │ 29 │國防部軍│YD4400印│HI97013P008 │96.12.25│300000 │240000 │神通電腦│瑞立國際股份有限│ │ │事情報局│表機等五│ │ │ │ │股份有限│公司、優立強數位│ │ │ │項設備維│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 │ │ │護保養 │ │ │ │ │ │ │ ├────┼────┼────┼──────┼────┼────┼────┼────┼────────┤ │ 30 │國立中央│99年度主│jen99010 │99.1.20 │0000000 │0000000 │神通電腦│瑞立國際股份有限│ │ │圖書館臺│機、網路│ │ │ │ │股份有限│公司、宏富達科技│ │ │灣分館 │、儲存設│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備、備份│ │ │ │ │ │ │ │ │ │系統及不│ │ │ │ │ │ │ │ │ │斷電設備│ │ │ │ │ │ │ │ │ │維護 │ │ │ │ │ │ │ ├────┼────┼────┼──────┼────┼────┼────┼────┼────────┤ │ 31 │行政院海│資料庫主│CGA99020 │99.3.31 │0000000 │0000000 │神通電腦│神通電腦股份有限│ │ │岸巡防署│機及儲存│ │ │ │ │股份有限│公司、通瑩資訊有│ │ │ │體 │ │ │ │ │公司 │限公司、四海資訊│ │ │ │ │ │ │ │ │ │股份有限公司、榮│ │ │ │ │ │ │ │ │ │電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吉來發實業有限公│ │ │ │ │ │ │ │ │ │司 │ ├────┼────┴────┴──────┴────┴────┴────┴────┴────────┤ │決標價 │2億723萬7,696元(起訴書誤載為203,937,696元) │ │總額 │ │ └────┴─────────────────────────────────────────────┘ 附表二: ┌──┬──────┬──────────┬─────────────┐ │編號│犯罪事實 │犯罪行為人 │主 文 │ ├──┼──────┼──────────┼─────────────┤ │1 │附表一標案1 │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林方欣 │林方欣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之代表人│ │ │ │ │,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 │ │ │ │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 │ │ │ │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2 │附表一標案2 │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林方欣 │林方欣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之代表人│ │ │ │ │,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 │ │ │ │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 │ │ │ │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3 │附表一標案3 │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明蓮 │李明蓮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4 │附表一標案4 │蘇竣幃 │蘇竣幃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借│ │ │ │ │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處有│ │ │ │ │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之代表人│ │ │ │ │,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 │ │ │ │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 │ │ │ │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5 │附表一標案5 │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黃芷音 │黃芷音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江衍源 │江衍源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 │ │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之代表人│ │ │ │ │,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 │ │ │ │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 │ │ │ │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6 │附表一標案6 │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林方欣 │林方欣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江衍源 │江衍源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黃振勝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 │ │ │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之代│ │ │ │司 │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 │ │ │ │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 │ │ │ │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 │ │ │ │元。 │ ├──┼──────┼──────────┼─────────────┤ │ 7 │附表一標案7 │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明蓮 │李明蓮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江衍源 │江衍源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黃振勝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 │ │ │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之代│ │ │ │司 │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 │ │ │ │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 │ │ │ │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 │ │ │ │元。 │ ├──┼──────┼──────────┼─────────────┤ │ 8 │附表一標案8 │趙紫玉 │趙紫玉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借│ │ │ │ │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處有│ │ │ │ │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江衍源 │江衍源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之代表人│ │ │ │ │,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 │ │ │ │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 │ │ │ │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9 │附表一標案9 │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黃芷音 │黃芷音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黃振勝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旻揚科技有限公司 │旻揚科技有限公司之代表人,│ │ │ │ │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 │ │ │ │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罪,│ │ │ │ │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10│附表一標案10│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黃芷音 │黃芷音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江衍源 │江衍源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11│附表一標案11│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黃芷音 │黃芷音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江衍源 │江衍源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12│附表一標案12│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許玉葉 │許玉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黃振勝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之代表人│ │ │ │ │,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 │ │ │ │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 │ │ │ │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之代│ │ │ │司 │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 │ │ │ │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 │ │ │ │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 │ │ │ │元。 │ ├──┼──────┼──────────┼─────────────┤ │ 13│附表一標案13│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林方欣 │林方欣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黃振勝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之代表人│ │ │ │ │,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 │ │ │ │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 │ │ │ │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之代│ │ │ │司 │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 │ │ │ │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 │ │ │ │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 │ │ │ │元。 │ ├──┼──────┼──────────┼─────────────┤ │ 14 │附表一標案14│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張靜婷 │張靜婷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江衍源 │江衍源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15│附表一標案15│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許玉葉 │許玉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黃振勝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 │ │ │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之代│ │ │ │司 │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 │ │ │ │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 │ │ │ │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 │ │ │ │元。 │ ├──┼──────┼──────────┼─────────────┤ │ 16│附表一標案16│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許玉葉 │許玉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之代表人│ │ │ │ │,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 │ │ │ │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 │ │ │ │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17 │附表一標案17│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林方欣 │林方欣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黃振勝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之代表人│ │ │ │ │,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 │ │ │ │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 │ │ │ │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之代│ │ │ │司 │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 │ │ │ │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 │ │ │ │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 │ │ │ │元。 │ ├──┼──────┼──────────┼─────────────┤ │ 18│附表一標案18│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許玉葉 │許玉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江衍源 │江衍源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黃振勝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 │ │ │旻揚科技有限公司 │旻揚科技有限公司之代表人,│ │ │ │ │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 │ │ │ │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罪,│ │ │ │ │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19 │附表一標案19│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黃芷音 │黃芷音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黃振勝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 │ │ │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之代│ │ │ │司 │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 │ │ │ │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 │ │ │ │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 │ │ │ │元。 │ ├──┼──────┼──────────┼─────────────┤ │ 20 │附表一標案20│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黃芷音 │黃芷音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黃振勝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之代│ │ │ │司 │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 │ │ │ │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 │ │ │ │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 │ │ │ │元。 │ ├──┼──────┼──────────┼─────────────┤ │ 21│附表一標案21│趙紫玉 │趙紫玉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黃振勝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借│ │ │ │ │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處有│ │ │ │ │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 │ │ │旻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旻揚科技有限公司之代表人,│ │ │ │ │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 │ │ │ │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罪,│ │ │ │ │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22 │附表一標案22│李銘柱 │李銘柱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23│附表一標案23│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明蓮 │李明蓮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黃振勝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之代│ │ │ │司 │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 │ │ │ │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 │ │ │ │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 │ │ │ │元。 │ ├──┼──────┼──────────┼─────────────┤ │ 24│附表一標案24│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明蓮 │李明蓮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黃振勝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之代│ │ │ │司 │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 │ │ │ │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 │ │ │ │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 │ │ │ │元。 │ ├──┼──────┼──────────┼─────────────┤ │ 25 │附表一標案25│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明蓮 │李明蓮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黃振勝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 │ │ │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之代│ │ │ │司 │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 │ │ │ │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 │ │ │ │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 │ │ │ │元。 │ ├──┼──────┼──────────┼─────────────┤ │ 26 │附表一標案26│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許玉葉 │許玉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江衍源 │江衍源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27 │附表一標案27│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許玉葉 │許玉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江衍源 │江衍源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黃振勝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 │ │ │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之代│ │ │ │司 │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 │ │ │ │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 │ │ │ │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 │ │ │ │元。 │ ├──┼──────┼──────────┼─────────────┤ │ 28 │附表一標案28│趙紫玉 │趙紫玉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借│ │ │ │ │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處有│ │ │ │ │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 │ │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黃振勝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 │ │ │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之代│ │ │ │司 │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 │ │ │ │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 │ │ │ │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 │ │ │ │元。 │ ├──┼──────┼──────────┼─────────────┤ │ 29│附表一標案29│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明蓮 │李明蓮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江衍源 │江衍源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黃振勝 │黃振勝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 │ │ │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優立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之代│ │ │ │司 │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 │ │ │ │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 │ │ │ │害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 │ │ │ │元。 │ ├──┼──────┼──────────┼─────────────┤ │ 30 │附表一標案30│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張靜婷 │張靜婷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李銘柱 │李銘柱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江衍源 │江衍源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 │ │ │ │件參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 │ │ │元折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 │宏富達科技有限公司之代表人│ │ │ │ │,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 │ │ │ │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 │ │ │ │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瑞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 │ │ │ │投標罪,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 │ │。 │ ├──┼──────┼──────────┼─────────────┤ │ 31 │附表一標案31│趙紫玉 │趙紫玉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林方欣 │林方欣共同意圖影響採購結果│ │ │ │ │,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 │ │ │ │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張清謙 │張清謙意圖影響採購結果,容│ │ │ │ │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及證件參│ │ │ │ │加投標,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 │ │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 │算壹日。 │ │ │ ├──────────┼─────────────┤ │ │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受雇│ │ │ │ │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 │ │ │ │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 │ ├──────────┼─────────────┤ │ │ │通瑩資訊有限公司 │通瑩資訊有限公司之代表人,│ │ │ │ │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 │ │ │ │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 │ │ │ │罪,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 │ └──┴──────┴──────────┴─────────────┘ 附表三:扣押物品目錄表 ┌──┬─────────┬──┬──┬───────┬──┐ │編號│品名 │單位│數量│所有人/ 持有人│備註│ │ │ │ │ │/ 保管人 │ │ ├──┼─────────┼──┼──┼───────┼──┤ │ 1 │筆記資料 │張 │4 │李銘柱 │ │ ├──┼─────────┼──┼──┼───────┼──┤ │ 2 │雜記 │張 │3 │李銘柱 │ │ ├──┼─────────┼──┼──┼───────┼──┤ │ 3 │筆記型電腦 │台 │1 │李銘柱 │ │ ├──┼─────────┼──┼──┼───────┼──┤ │ 4 │發文簿 │冊 │4 │陳家雄 │ │ ├──┼─────────┼──┼──┼───────┼──┤ │ 5 │存摺 │冊 │10 │陳家雄 │ │ ├──┼─────────┼──┼──┼───────┼──┤ │ 6 │印鑑章 │份 │2 │陳家雄 │ │ ├──┼─────────┼──┼──┼───────┼──┤ │ 7 │服務表 │冊 │1 │陳家雄 │ │ ├──┼─────────┼──┼──┼───────┼──┤ │ 8 │文件資料 │冊 │1 │陳家雄 │ │ ├──┼─────────┼──┼──┼───────┼──┤ │ 9 │郵件資料 │份 │2 │陳家雄 │ │ ├──┼─────────┼──┼──┼───────┼──┤ │ 10 │稅務資料 │冊 │1 │陳家雄 │ │ ├──┼─────────┼──┼──┼───────┼──┤ │ 11 │聯絡文件 │份 │2 │陳家雄 │ │ ├──┼─────────┼──┼──┼───────┼──┤ │ 12 │名片 │冊 │1 │陳家雄 │ │ ├──┼─────────┼──┼──┼───────┼──┤ │ 13 │李銘柱文件 │份 │2 │陳家雄 │ │ ├──┼─────────┼──┼──┼───────┼──┤ │ 14 │訂購單 │冊 │7 │陳家雄 │ │ ├──┼─────────┼──┼──┼───────┼──┤ │ 15 │金融資料 │冊 │5 │陳家雄 │ │ ├──┼─────────┼──┼──┼───────┼──┤ │ 16 │合約書 │冊 │65 │陳家雄 │ │ ├──┼─────────┼──┼──┼───────┼──┤ │ 17 │光碟 │片 │3 │陳家雄 │ │ ├──┼─────────┼──┼──┼───────┼──┤ │ 18 │ACER電腦主機 │台 │1 │陳家雄 │ │ ├──┼─────────┼──┼──┼───────┼──┤ │ 19 │外接式硬碟 │個 │1 │陳家雄 │ │ ├──┼─────────┼──┼──┼───────┼──┤ │ 20 │人事資料 │冊 │1 │陳家雄 │ │ ├──┼─────────┼──┼──┼───────┼──┤ │ 21 │英聚公司會計憑證 │冊 │15 │陳家雄 │ │ ├──┼─────────┼──┼──┼───────┼──┤ │ 22 │宏富達公司會計憑證│冊 │3 │陳家雄 │ │ └──┴─────────┴──┴──┴───────┴──┘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 項 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投標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 百萬元以下罰金。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者,亦同。 政府採購法第92條 廠商之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本法之罪者,除依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廠商亦科以該條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