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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智簡附民字第14號

商標法刑事裁判日期 103 年 04 月 25 日

法官陳海寧

原告
萬海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柏廷
訴訟代理人
張育綾律師
訴訟代理人
林政憲律師
被告
益壽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原萬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兼 法 定
代理人
曹益壽
被告
曹林碧珠

      曹益進

上列被告因商標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民國103 年5 月20日上午11時4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25  日

         刑事第十七庭 法 官 陳海寧

                書記官 林玉卿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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