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284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稅捐稽徵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1 月 20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2年度簡字第2846號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瑞菊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2 年度偵緝字第174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黃瑞菊共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黃瑞菊經由韓念平之介紹,自民國93年10月25日起,擔任址設新北市○○區○○○路0 段000 巷00號1 樓(嗣於95年間先遷址至臺北市○○區○○○路0 段000 號15樓、再遷址至新北市○○區○○路00號4 樓)之均宣有限公司(嗣於96年10月12日變更名稱為均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均簡稱均宣公司)之登記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第4 條所稱之商業負責人,竟與均宣公司之實際負責人即真實年籍不詳名為「張明華」之成年人共同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統一發票以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犯意聯絡,自94年11月起至97年10月間止,由「張明華」在不詳處所,以均宣公司名義,接續填製如附表二、三所示虛偽不實之統一發票共368 張,銷售額合計為252,520,762 元,再分別交付予如附表二、三所示公司作為進項憑證,附表二所示的36家公司並持所取得之不實統一發票其中的332 張,向稅捐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各該公司持以申報之虛偽不實統一發票之時間、張數、交易金額及逃漏營業稅稅額,均詳如附表二編號1 至36所載),共同以此方式,接續幫助如附表二編號1 至36所示公司逃漏營業稅共計10,800,986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營業稅課徵查核之正確性。均宣公司並於上開期間自如附表一所示之公司取得虛偽開立之不實統一發票共269 張(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之公司名稱、開立之金額等均詳如附表一所示)作為進項憑證以扣抵均宣公司之銷項稅額。 二、證據名稱: ⒈被告黃瑞菊於偵查中之自白。 ⒉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1 份(見101 年度偵字第25440 號卷第4 至28頁)。 ⒊均宣公司基本資料查詢(明細)、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10紙(見同前偵查卷第95、96、98、110 至112 、132 、153 至157 頁)。 ⒋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101 年3 月6 日函及函附之均宣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使用統一發票申請書、房屋租賃契約書、申請稅務承辦人到場勘查申請書影本1 份(見同前偵查卷第100 至109 頁)。 ⒌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101 年3 月8 日函及函附之均宣公司營業人變更登記查簽表、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臺北市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證、臺北市政府准予登記函、變更登記表、營業稅稅籍申辦及備忘事項查詢作業、稅籍申請案件查詢影本1 份(見同前偵查卷第113 至131 頁)。 ⒍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101 年3 月8 日函及函附之均宣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准予變更登記函、委託書、變更登記表、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房屋稅稅額繳款書、請准予變更申領統一發票購買證印鑑章之具結書、使用統一發票申請書影本1 份(見同前偵查卷第133 至152 頁)。 ⒎均宣公司94年、95年、96年、97年申報書(跨年度)跨中心查詢共4 紙(見同前偵查卷第187 至190 頁)。 ⒏均宣公司94年11月至97年12月營業人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進項來源)1 份(見同前偵查卷第191 至198 頁)。⒐營業人取得虛設行號均宣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不實統一發票派查表1 份(派查表上認附表三所示之5 家公司翼鵬科技有限公司、金暉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力達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益力有限公司、嘉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虛設行號,見同前偵查卷第415 至418 頁)、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2 份(見同前偵查卷第419 至42 2、443 至446 頁)、專案申請調檔查核清單2 份(見同前偵查卷第423 至442 、447 至466 頁)。 ⒑涉嫌對開及循環開立分析表1 紙、循環交易明細1 份(見同前偵查卷第367 、368 至395 頁)。 ⒒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98年6 月1 日刑事案件移送書(犯罪嫌疑人:安力達公司負責人等)影本1 紙、安力達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紙。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100 年10月12日、101 年6 月28日刑事案件移送書(涉嫌人:神之水登記負責人)影本各1 份、本院101 年度簡字第2429號刑事簡易判決影本1 份、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1 年度偵字第17337 號不起訴處分書影本1 份。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99年5 月26日刑事案件移送書(犯罪嫌疑人:奈米超晶格公司負責人)影本1 份、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99年度偵字第15679 號起訴書影本1 份。天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紙。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101 年5 月1 日刑事案件移送書(涉案人:京客公司負責人)影本1 份、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1 年度偵字第12414 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影本1 份。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98年10月1 日刑事案件移送書(涉案人:金悅公司負責人)影本1 份、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9年度竹簡字第808 號刑事簡易判決影本1 份。銓宇國際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紙。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101 年5 月30日刑事案件移送書(涉案人:國寶公司登記負責人)影本1 份。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101 年3 月23日刑事案件移送書(涉案人:德暉公司負責人)影本1 份。百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紙。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101 年9 月10日刑事案件移送書(涉案人:詠勝公司登記負責人)影本1 份。營業人「三三發企業有限公司」之專案申請調檔查核清單1 份、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101 年1 月30日刑事案件告發書(涉嫌人:三三發公司登記負責人)影本1 份。德記國際實業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份。信義實業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紙。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101 年8 月27日刑事案件移送書(涉案人:麗聲公司登記負責人)影本1 份。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101 年6 月18日刑事案件移送書(涉案人:綠能聯合能源科技公司登記負責人)影本1 份。英格爾國際實業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紙。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紙。博瀚開發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紙。 ⒓銓宇國際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紙。台灣邁訊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紙。新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紙。普林特資訊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紙。飛雲科技有限公司96年度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進項來源明細排行前9 名影本1 紙。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同稽徵所裁處書影本1 紙。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年度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進項來源明細排行前9 名影本1 紙。宏嘉興業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份。威亞有限公司95年度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進項來源明細排行前9 名影本1 紙。敏升國際實業有限公司96年度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進項來源明細排行前9 名影本1 份、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99年12月31日刑事案件告發書(涉嫌人:敏升公司登記負責人)影本1 份。立勳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6年度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進項來源明細排行前9 名影本1 紙。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101 年4 月24日北區國稅三重三字第0000000000號函影本1 紙、均宣進貨發票明細影本1 紙、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匯款申請書影本4 張、均宣股份有限公司出貨單影本7 張、萬泰商業銀行匯款申請書(存根聯)影本1 張、龍聖實業有限公司轉帳傳票影本4 張、均宣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三聯式)影本7 張、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 )影本3 紙、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營業稅自動補報補繳稅額繳款書影本3 紙。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101 年9 月10日刑事案件移送書(犯罪嫌疑人:坤讚公司負責人)影本1 份。暉久服飾有限公司出具之承諾書影本1 紙、均宣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三聯式)影本1 張、彰化銀行支票存款-交易明細查詢影本2 紙、暉久服飾有限公司分類帳影本1 紙。豐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承諾書影本1 紙、豐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轉帳傳票影本4 紙、銷貨帳影本1 份、分類帳影本1 份、進貨帳影本1 紙、華南商業銀行匯出匯款申請書影本2 紙、均宣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三聯式)影本2 張、均宣有限公司出貨單影本2 張。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裁處書影本1 紙。營業人取得虛設行號開立不實統一發票查核成果回報表影本1 紙、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裁處書影本1 紙、紅科有限公司出具之承諾書影本1 紙、營業人取得異常進項憑證談話筆錄影本1 份。冠利運光能股份有限公司97年度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進項來源明細排行前9 名影本1 紙。日達國際科技有限公司95年度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進項來源明細排行前9 名影本1 紙。稟科企業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紙。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辦理營業人取得不實進項憑證扣抵銷項稅額案件簡易查核報告表影本1 份、永浤國際有限公司出具之說明書影本1 紙、承諾書影本1 紙、均宣有限公司96-97 進貨發票明細影本1 份、均宣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三聯式)影本44張、勁聯國際通運有限公司商品進銷存明細表影本1 紙、銀行存款分類帳影本2 份、現金簿影本2 份、驗收單影本44張、請款單影本44張。佑澤企業有限公司95年度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進項來源明細排行前9 名影本1 紙、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97年5 月2 日刑事案件移送書(犯罪嫌疑人:佑澤企業公司負責人)影本1 紙。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營業稅選案查核報告表影本1 份、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營業稅派查單影本1 紙、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營業稅違章補徵計算表影本1 紙、九獅有限公司出具之承諾書影本1 紙、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談話紀錄影本1 份、均宣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三聯式)影本4 張、九獅有限公司開立之帳戶於96、97年間之活期性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影本共7 紙、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 )影本1 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影本1 紙。虹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5年度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進項來源明細排行前9 名影本1 紙。招商開發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紙。百柏鐘錶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紙、百柏鐘錶有限公司96年度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進項來源明細排行前9 名影本1 紙。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100 年8 月19日刑事案件告發書(犯罪嫌疑人:益利旺公司負責人)影本1 份、益利旺國際有限公司涉嫌開立及取得不實統一發票案情報告影本1 份。毅達企業社出具之承諾書影本1 紙、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第三課談話記錄影本1 份、毅達企業社日記簿影本1 紙、毅達企業社總分類帳影本1 紙、均宣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三聯式)影本1 張。銘昌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出具之承諾書影本1 紙、均宣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三聯式)影本2 張、銘昌國際開發有限公司轉帳傳票影本2 份、明細分類帳影本1 紙、日記帳影本1 份、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裁處書影本1 紙、復查申請書影本1 紙、銘昌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出具之說明書影本1 紙、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第三課談話記錄影本1 份。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100 年11月29日刑事案件告發書(涉嫌人:僑品公司負責人)影本1 份、案情分析表影本1 份。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96年度偵字第7698號起訴書影本1 份。金暉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虛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紙、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101 年6 月29日刑事案件移送書(犯罪嫌疑人:金暉環保科技公司負責人)影本1 紙。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98年6 月1 日刑事案件移送書(犯罪嫌疑人:安力達公司負責人等)影本1 紙、安力達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1 紙。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100 年6 月29日刑事案件移送書(犯罪嫌疑人:益力公司負責人)影本1 紙。嘉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年度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進項來源明細排行前9 名影本1 紙、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99年5 月14日刑事案件移送書(涉嫌人:嘉鋮科技公司負責人)影本1 紙。 ⒕均宣股份有限公司扣除虛報銷項及進項稅額按每期實際逃漏稅計算表影本1 份、異常進項明細影本1 份、異常銷項明細影本1 份、均宣股份有限公司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彙總)影本19紙(見同前偵查卷第941 至942 、943 至944 、945 至952 、953 至971 頁)。 ⒖均宣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1 份。 三、按統一發票乃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原始憑證,商業負責人如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該罪為刑法第215 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無論以刑法第215 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餘地(最高法院94年臺非字第98號判決意旨參照)。查被告黃瑞菊擔任均宣有限公司之董事,自96年10月12日起擔任均宣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屬公司法第8 條第1 項所規定之公司負責人,亦為商業會計法第4 條所規定之商業負責人。被告黃瑞菊與實際負責人即真實年籍不詳名為「張明華」之成年人明知均宣公司並無銷貨之事實仍填製統一發票會計憑證,並交付予如附表二、三所示之41家公司作為進項憑證,附表二所示36家營業人並持所取得之不實統一發票其中的332 張,向稅捐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而幫助如附表二所示之該等營業人逃漏營業稅(如附表三所示5 家公司雖持所取得之不實統一發票向稅捐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但因附表三所示5 家公司經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移送資料認定係虛設行號,既無實際營業情形,自非營業稅課徵之標的,故無幫助此5 家公司逃漏營業稅之可言),核其所為,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又被告黃瑞菊與真實年籍不詳名為「張明華」之成年人就上開犯行,彼此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意旨疏未認被告係與真實年籍不詳名為「張明華」之成年人共犯上開犯行,尚有未洽)。又被告黃瑞菊多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逃漏稅捐之犯行,均係於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法益即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稅捐之正確性,從而在行為概念上,縱有多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逃漏稅捐之舉動,仍應各評價為接續犯,各僅論以一罪。又按刑法上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犯存在之目的,在於避免對於同一不法要素予以過度評價,因此刑法修正刪除牽連犯之規定後,行為人主觀上基於單一之犯意,以數個舉動接續進行,而侵害同一法益,在時間、空間上有密切關係,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實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即得一接續犯論以包括之一罪,以免刑法過度之評價(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4062號判決意旨參照)。被告黃瑞菊所犯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既以開具不實統一發票後再交付他人為方式,而其開具不實統一發票已屬商業負責人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則其所為幫助逃漏稅捐與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2 罪,即有部分行為重疊,該等行為在自然意義上雖非完全一致,然既仍具有行為局部之同一性,且犯罪目的單一,依一般社會通念,認應評價為一罪方符合刑罰公平原則,如予分論併罰,反有過度處罰之疑,與人民法律感情亦未契合,是於牽連犯廢除後,適度擴張一行為概念,認此情形為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犯,方屬適當。故應認被告黃瑞菊係出於一個犯意,實行一個犯罪行為,而該當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逃漏稅捐2 罪之構成要件,屬一行為觸犯2 罪名,應依刑法第55條想像競合犯規定從一重之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斷。 四、被告黃瑞菊之犯罪期間內,商業會計法及刑法雖分別於95年年5 月26日、95年7 月1 日修正施行,然被告上開接續犯行既已延續至新法施行後(行為終了時為97年10月間),應均逕行適用新法之規定,不生比較新舊法之問題;又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雖於96年7 月16日施行,就犯罪時間在96年4 月24日以前者,設有減刑之規定,惟本件被告犯罪行為接續至97年10月間,自無適用該條例減刑之餘地。而聲請意旨認被告之犯行,應就㈠95年6 月30日以前之行為論以連續犯、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罪(並依修正前刑法牽連犯之規定從一重處斷),㈡95年7 月1 日以後之行為論以接續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罪,㈠㈡應分論併罰,尚有誤會。又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犯罪事實欄雖指被告幫助如附表二所示之36家營業人逃漏營業稅之金額合計為11,230,589元,但查,因其中有9 張統一發票嗣未經如附表二所示之營業人向稅捐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故被告幫助如附表二所示36家營業人逃漏營業稅之金額合計應為10,800,986元(按: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二所示「提出扣抵銷項稅額」欄之合計金額即是記載10,800,986元),聲請意旨上開所指容有未洽。再者,本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犯罪事實欄就均宣公司自如附表一所示之公司取得虛偽開立之不實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以扣抵均宣公司之銷項稅額之事實,雖指被告「將此不實事項填製在均宣公司之進項憑證」而認被告就此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然查,對於均宣公司而言,此等統一發票為該公司之進項憑證,均是由附表一所示公司所開立之統一發票,並非由均宣公司之人所開立,被告就此等統一發票當無填製不實之可言,就此應不成立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然因聲請意旨認此部分與前開論處罪刑部分為一罪關係,基於審判不可分原則,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併此敘明。爰審酌被告填製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影響國家財政與稅賦公平非小,惟念其犯後坦認犯行尚有悔意,及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智識程度、幫助逃漏營業稅之金額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55條、第41條第1 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20 日刑事第四庭 法 官 戴嘉清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書記官 阮旭家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20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商業會計法第71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稅捐稽徵法第43條 教唆或幫助犯第四十一條或第四十二條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三十三條規定者,除觸犯刑法者移送法辦外,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附表一:均宣公司取得進項統一發票明細 ┌─┬──────────────┬──┬──────┬─────┐ │編│營業人名稱 │張數│ 銷售金額│ 稅 額 │ │號│ │ │ │ │ ├─┼──────────────┼──┼──────┼─────┤ │ 1│安力達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2 │ 17,252,036│ 862,603│ ├─┼──────────────┼──┼──────┼─────┤ │ 2│神之水股份有限公司 │ 8 │ 4,082,890│ 204,145│ ├─┼──────────────┼──┼──────┼─────┤ │ 3│奈米超晶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30,456,462│ 1,522,824│ ├─┼──────────────┼──┼──────┼─────┤ │ 4│天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3 │ 1,356,750│ 67,838│ ├─┼──────────────┼──┼──────┼─────┤ │ 5│京客企業有限公司 │ 81 │ 48,617,880│ 2,430,896│ ├─┼──────────────┼──┼──────┼─────┤ │ 6│金悅股份有限公司 │ 11 │ 9,548,460│ 477,423│ ├─┼──────────────┼──┼──────┼─────┤ │ 7│銓宇國際有限公司 │ 4 │ 3,506,250│ 175,312│ ├─┼──────────────┼──┼──────┼─────┤ │ 8│國寶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 2 │ 995,000│ 49,750│ ├─┼──────────────┼──┼──────┼─────┤ │ 9│德暉國際有限公司 │ 2 │ 930,150│ 46,508│ ├─┼──────────────┼──┼──────┼─────┤ │10│百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3,628,800│ 181,440│ ├─┼──────────────┼──┼──────┼─────┤ │11│詠勝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 4 │ 1,889,630│ 94,482│ ├─┼──────────────┼──┼──────┼─────┤ │12│三三發企業有限公司 │ 5 │ 2,398,840│ 119,942│ ├─┼──────────────┼──┼──────┼─────┤ │13│德記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 2 │ 988,350│ 49,418│ ├─┼──────────────┼──┼──────┼─────┤ │14│信義實業有限公司 │ 3 │ 17,309,539│ 865,477│ ├─┼──────────────┼──┼──────┼─────┤ │15│麗聲企業有限公司 │ 6 │ 1,764,000│ 88,200│ ├─┼──────────────┼──┼──────┼─────┤ │16│綠能聯合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 1,833,220│ 91,661│ ├─┼──────────────┼──┼──────┼─────┤ │17│英格爾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 1 │ 1,995,000│ 99,750│ ├─┼──────────────┼──┼──────┼─────┤ │18│緯銓科技有限公司 │ 9 │ 6,005,800│ 300,290│ ├─┼──────────────┼──┼──────┼─────┤ │19│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 28 │ 23,340,105│ 1,167,005│ ├─┼──────────────┼──┼──────┼─────┤ │20│博瀚開發有限公司 │ 67 │ 28,409,430│ 1,420,476│ ├─┼──────────────┼──┼──────┼─────┤ │合│ │269 │ 206,308,592│10,315,440│ │計│ │ │ │ │ └─┴──────────────┴──┴──────┴─────┘ 附表二:均宣公司開立銷項統一發票明細 ┌─┬─────┬─────┬───────────────┬───────────────┐ │編│營業人名稱│發票年月 │開立統一發票銷售額明細 │提出申報扣抵明細 │ │號│ │ ├──┬──────┬─────┼──┬──────┬─────┤ │ │ │ │張數│ 銷售金額│ 稅 額 │張數│ 銷售金額│ 稅 額 │ ├─┼─────┼─────┼──┼──────┼─────┼──┼──────┼─────┤ │ 1│銓宇國際有│94年12月至│ 5 │ 3,388,000│ 169,400│ 5 │ 3,388,000│ 169,400│ │ │限公司 │95年4 月 │ │ │ │ │ │ │ ├─┼─────┼─────┼──┼──────┼─────┼──┼──────┼─────┤ │ 2│台灣邁訊數│95年11月至│ 3 │ 1,534,500│ 76,725│ 3 │ 1,534,500│ 76,725│ │ │位科技股份│95年12月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3│新富國際股│95年9 月 │ 1 │ 491,900│ 24,595│ 1 │ 491,900│ 24,595│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4│普林特資訊│95年5 月至│ 10 │ 5,140,000│ 257,000│ 10 │ 5,140,000│ 257,000│ │ │有限公司 │95年12月 │ │ │ │ │ │ │ ├─┼─────┼─────┼──┼──────┼─────┼──┼──────┼─────┤ │ 5│飛雲科技有│96年7 月至│ 7 │ 7,380,300│ 369,015│ 5 │ 4,576,500│ 228,825│ │ │限公司 │96年10月 │ │ │ │ │ │ │ ├─┼─────┼─────┼──┼──────┼─────┼──┼──────┼─────┤ │ 6│翊勵有限公│96年4 月至│ 12 │ 5,500,000│ 275,000│ 12 │ 5,500,000│ 275,000│ │ │司 │96年8 月 │ │(聲請書附表│ │ │(聲請書附表│ │ │ │ │ │ │內誤載為55,0│ │ │內誤載為55,0│ │ │ │ │ │ │00,000) │ │ │00,000) │ │ ├─┼─────┼─────┼──┼──────┼─────┼──┼──────┼─────┤ │ 7│天下企業有│95年9 月 │ 2 │ 919,200│ 45,960│ 2 │ 919,200│ 45,960│ │ │限公司 │ │ │ │ │ │ │ │ ├─┼─────┼─────┼──┼──────┼─────┼──┼──────┼─────┤ │ 8│麟光科技股│95年10月 │ 9 │ 21,306,350│ 1,065,318│ 9 │ 21,306,350│ 1,065,318│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9│宏嘉興業有│94年11月至│ 6 │ 3.042,730│ 152,137│ 6 │ 3,042,730│ 152,137│ │ │限公司 │95年6 月 │ │ │ │ │ │ │ ├─┼─────┼─────┼──┼──────┼─────┼──┼──────┼─────┤ │10│威亞有限公│95年5 月 │ 7 │ 4,906,260│ 245,313│ 7 │ 4,906,260│ 245,313│ │ │司 │ │ │ │ │ │ │ │ ├─┼─────┼─────┼──┼──────┼─────┼──┼──────┼─────┤ │11│貞鑫實業有│96年4 月 │ 3 │ 312,500│ 15,625│ 3 │ 312,500│ 15,625│ │ │限公司 │ │ │ │ │ │ │ │ ├─┼─────┼─────┼──┼──────┼─────┼──┼──────┼─────┤ │12│信義實業有│96年3 月至│ 13 │ 12,575,553│ 628,778│ 13 │ 12,575,553│ 628,778│ │ │限公司 │96年6 月 │ │ │ │ │ │ │ ├─┼─────┼─────┼──┼──────┼─────┼──┼──────┼─────┤ │13│敏升國際實│96年9 月至│ 22 │ 14,830,025│ 741,500│ 22 │ 14,830,025│ 741,500│ │ │業有限公司│97年2 月 │ │ │ │ │ │ │ ├─┼─────┼─────┼──┼──────┼─────┼──┼──────┼─────┤ │14│百澤科技股│96年7 月至│ 4 │ 76,192│ 3,808│ 4 │ 76,192│ 3,808│ │ │份有限公司│96年9 月 │ │ │ │ │ │ │ ├─┼─────┼─────┼──┼──────┼─────┼──┼──────┼─────┤ │15│立勳國際企│96年7 月至│ 6 │ 3,665,300│ 183,265│ 6 │ 3,665,300│ 183,265│ │ │業有限公司│96年8 月 │ │ │ │ │ │ │ │ │(聲請書附│ │ │ │ │ │ │ │ │ │表內誤載為│ │ │ │ │ │ │ │ │ │立勳國際實│ │ │ │ │ │ │ │ │ │業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16│麗聲企業有│96年10月 │ 2 │ 1,092,500│ 54,625│ 2 │ 1,092,500│ 54,625│ │ │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17│龍聖實業有│96年9 月至│ 7 │ 3,708,060│ 185,403│ 7 │ 3,708,060│ 185,403│ │ │限公司 │97年1 月 │ │ │ │ │ │ │ ├─┼─────┼─────┼──┼──────┼─────┼──┼──────┼─────┤ │18│坤讚企業有│95年6 月 │ 1 │ 516,000│ 25,800│ 1 │ 516,000│ 25,800│ │ │限公司 │ │ │ │ │ │ │ │ ├─┼─────┼─────┼──┼──────┼─────┼──┼──────┼─────┤ │19│暉久服飾有│96年9 月 │ 1 │ 300,000│ 15,000│ 1 │ 300,000│ 15,000│ │ │限公司 │ │ │ │ │ │ │ │ ├─┼─────┼─────┼──┼──────┼─────┼──┼──────┼─────┤ │20│豐特企業股│96年5 月 │ 2 │ 367,340│ 18,367│ 2 │ 367,340│ 18,367│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21│飛優國際有│96年4 月至│ 5 │ 700,000│ 35,000│ 5 │ 700,000│ 35,000│ │ │限公司 │96年10月 │ │ │ │ │ │ │ ├─┼─────┼─────┼──┼──────┼─────┼──┼──────┼─────┤ │22│紅科有限公│96年4 月至│ 7 │ 1,100,000│ 55,000│ 7 │ 1,100,000│ 55,000│ │ │司 │96年10月 │ │ │ │ │ │ │ ├─┼─────┼─────┼──┼──────┼─────┼──┼──────┼─────┤ │23│冠利運光能│97年9 月至│ 8 │ 7,373,375│ 368,670│ 1 │ 7,373,375│ 368,670│ │ │股份有限公│97年10月 │ │ │ │ │ │ │ │ │司 │ │ │ │ │ │ │ │ ├─┼─────┼─────┼──┼──────┼─────┼──┼──────┼─────┤ │24│日達國際科│95年12月 │ 13 │ 17,937,720│ 896,887│ 13 │ 17,937,720│ 896,887│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25│喬勵興業有│96年1 月 │ 3 │ 306,845│ 15,343│ 3 │ 306,845│ 15,343│ │ │限公司 │ │ │ │ │ │ │ │ ├─┼─────┼─────┼──┼──────┼─────┼──┼──────┼─────┤ │26│稟科企業有│94年11月至│ 98 │ 66,523,773│ 3,326,192│ 93 │ 62,289,675│ 3,114,474│ │ │限公司 │95年11月 │ │ │ │ │ │ │ ├─┼─────┼─────┼──┼──────┼─────┼──┼──────┼─────┤ │27│永浤國際有│96年7 月至│ 44 │ 17,300,000│ 865,001│ 44 │ 17,300,000│ 865,001│ │ │限公司(原│97年2 月 │ │(聲請書附表│ │ │(聲請書附表│ │ │ │名勁聯國際│ │ │內誤載為173,│ │ │內誤載為173,│ │ │ │運通有限公│ │ │000,000 ) │ │ │000,000 ) │ │ │ │司) │ │ │ │ │ │ │ │ ├─┼─────┼─────┼──┼──────┼─────┼──┼──────┼─────┤ │28│佑澤企業有│95年6 月 │ 3 │ 2,792,640│ 139,632│ 2 │ 1,352,640│ 67,632│ │ │限公司 │ │ │ │ │ │ │ │ ├─┼─────┼─────┼──┼──────┼─────┼──┼──────┼─────┤ │29│九獅有限公│96年4 月至│ 4 │ 1,644,210 │ 82,211│ 4 │ 1,644,210│ 82,211│ │ │司 │96年8 月 │ │ │ │ │ │ │ ├─┼─────┼─────┼──┼──────┼─────┼──┼──────┼─────┤ │30│虹印實業股│95年3 月至│ 19 │ 9,275,300│ 463,766│ 19 │ 9,275,300│ 463,766│ │ │份有限公司│95年4 月 │ │ │ │ │ │ │ ├─┼─────┼─────┼──┼──────┼─────┼──┼──────┼─────┤ │31│招商開發有│95年4 月 │ 1 │ 436,400│ 21,820│ 1 │ 436,400│ 21,820│ │ │限公司 │ │ │ │ │ │ │ │ ├─┼─────┼─────┼──┼──────┼─────┼──┼──────┼─────┤ │32│百柏鐘錶有│96年4 月至│ 5 │ 3,000,000│ 150,000│ 5 │ 3,000,000│ 150,000│ │ │限公司 │96年6 月 │ │ │ │ │ │ │ ├─┼─────┼─────┼──┼──────┼─────┼──┼──────┼─────┤ │33│益利旺國際│95年8 月 │ 3 │ 3,767,040│ 188,352│ 3 │ 3,767,040│ 188,352│ │ │有限公司 │ │ │ │ │ │ │ │ ├─┼─────┼─────┼──┼──────┼─────┼──┼──────┼─────┤ │34│毅達企業社│96年8 月 │ 1 │ 500,000│ 25,000│ 1 │ 500,000│ 25,000│ │ │ │ │ │ │ │ │ │ │ ├─┼─────┼─────┼──┼──────┼─────┼──┼──────┼─────┤ │35│銘昌國際開│96年5 月至│ 2 │ 700,000│ 35,000│ 2 │ 700,000│ 35,000│ │ │發有限公司│96年6 月 │ │ │ │ │ │ │ ├─┼─────┼─────┼──┼──────┼─────┼──┼──────┼─────┤ │36│僑品國際股│96年4 月 │ 2 │ 201,629│ 10,081│ 1 │ 87,730│ 4,386│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合 計 │341 │ 224,611,642│11,230,589│332 │ 216,019,845│10,800,986│ └─────────────┴──┴──────┴─────┴──┴──────┴─────┘ 附表三:均宣公司開立銷項統一發票明細(開立之對象營業人經認定係虛設行號) ┌─┬─────────────┬──┬─────┬─────┬─────┐ │編│營業人名稱 │張數│ 銷售金額│ 稅 額 │提出扣抵銷│ │號│ │ │ │ │項稅額 │ ├─┼─────────────┼──┼─────┼─────┼─────┤ │ 1│翼鵬科技有限公司 │ 1 │ 511,000│ 25,550│ 25,550│ ├─┼─────────────┼──┼─────┼─────┼─────┤ │ 2│金暉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706,000│ 35,300│ 35,300│ ├─┼─────────────┼──┼─────┼─────┼─────┤ │ 3│安力達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1 │10,068,420│ 503,421│ 503,421│ ├─┼─────────────┼──┼─────┼─────┼─────┤ │ 4│益力有限公司 │ 3 │ 1,472,900│ 73,645│ 73,645│ ├─┼─────────────┼──┼─────┼─────┼─────┤ │ 5│嘉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 │15,150,800│ 757,541│ 757,541│ ├─┼─────────────┼──┼─────┼─────┼─────┤ │合│ │ 27 │27,909,120│ 1,395,457│ 1,395,457│ │計│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