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附民字第57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竊盜等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3 年 04 月 17 日
  • 法官
    劉景宜方鴻愷盧軍傑
  • 法定代理人
    盧葛藍

  • 原告
    美商和頌愛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法人
  • 被告
    黃子修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附民字第573號原   告 美商和頌愛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盧葛藍(Glenn Mark Rothman) 訴訟代理人 蕭秀玲律師 蔡佳君律師 被   告 黃子修 游秋凰 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102 年度訴字第1213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17  日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劉景宜 法 官  方鴻愷 法 官  盧軍傑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莊依婷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17  日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附民…」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