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4年度重附民字第54號
- 原告
- 先拓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前泰
- 訴訟代理人
- 龔君彥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賴麗容律師
- 被告
- 海瑞士
- 被告
- 利塔國際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麥尼可
- 被告
- 帝格國際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馬琪甄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本院103 年度易字第1561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