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自字第3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自字第3號
- 自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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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理人
- 林義祥
- 自訴代理人
- 蕭郁庭律師
- 自訴代理人
- 賴安國律師
- 自訴代理人
- 沈泰宏律師
- 被告
- 黃馨儀
- 選任辯護人
- 呂昀儒律師
劉宇哲律師
李文中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105 年度自字第3 號),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自字第3號
劉宇哲律師
李文中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105 年度自字第3 號),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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