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附民字第943號
- 原告
- 上和苑社區管理委員會
- 被告
- 王高山
- 被告
- 國鼎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慶華
- 被告
- 鴻卓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証棕
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105 年度易字第182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5年度附民字第943號
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105 年度易字第182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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