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單聲沒字第33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6 月 16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單聲沒字第332號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美商德士儀科投股份有限公司 兼 代表人 Dwight Norrell(美國籍)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藥事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6年 度執聲沒字第25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美商德士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德士儀公司)、兼代表人Dwight Norrell因違反藥事法案件,前經聲請人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為緩起訴處分確定,緩起訴期間1年,並已於民國106年4月18日期滿。扣案之 物(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報關單號:CA/03/031/03316號 ,即如附表所示之物),均屬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刑法有關沒收規定已於104年12月17日修正,並經總統於 104年12月30日公布,依刑法施行法第10條之3第1項規定, 上開修正之刑法條文自105年7月1日施行。其中,修正後刑 法第2條第2項規定「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已明確規範修正後有關沒收之法律適用,應適用裁判時法,無比較新舊法之問題,是本案自應適用裁判時法即修正後刑法總則編沒收專章規定,合先敘明。復按檢察官依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 者,對刑法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及第38條之1第1項、第2項之犯罪所得,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 25 9條之1定有明文。而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 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刑法第38條第2項並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德士儀公司、Dwight Norrell前因違反藥事法第84條第1項、第87條之未經核准擅自製造醫療器材等罪,經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4年度偵字第7849、16 646號、104年度偵續字第429號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 為1年,嗣職權送再議,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以104年度上職議字第4635號處分駁回再議確定,已於106年4月18日期滿而未經撤銷等情,有該案緩起訴處分書2份、駁回處分書、 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各1件在卷可稽。而前開案件如 附表所示之物(即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報關單號:CA/03/031/03316號),均係被告德士儀公司所有,且屬未經中央 衛生主管機關核准擅自製造之醫療器材,業據被告Dwight Norrell於偵查中自承在案(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7849號卷第76至77頁背面、104年度偵續字第429號卷第14至16頁、第87頁),並有退(轉)運申請書、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通關疑義權責機關答覆聯絡單、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品項查詢結果頁面、被告德士儀公司出具之產品用途說明、Cable Assembly照片20張、外國公司認許事項變更表、經濟部經授商字第103012 39290號函、出口報單、進口報單在卷可佐,依上揭規定,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第259 條之1 、第455 條之36第2 項,刑法第38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16 日刑事第一庭 法 官 姜麗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陳美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16 日附表: ┌──┬─────────┬───────────────────┬───┬───────┐ │編號│ 用途 │產品號碼 │數量 │數量 │ ├──┼─────────┼───────────────────┼───┼───────┤ │ 1 │量心電圍的傳輸線材│T0000000-000-0(CUST.P/N:0000000-000 │255件 │詳新北地檢署 │ │ │ │REV.2 ) │ │104 年度偵字第│ │ │ │ │ │7849號卷第4 頁│ │ │ │ │ │背頁之進口報單│ │ │ │ │ │CZ0000000000 │ ├──┼─────────┼───────────────────┼───┼───────┤ │ 2 │量血壓的傳輸線材 │T0000000-000-0(CUST.P/N:0000000-000 │150件 │同上 │ │ │ │REV.A ) │ │ │ ├──┼─────────┼───────────────────┼───┼───────┤ │ 3 │量血壓的傳輸線材 │T0000000-000-E(CUST.P/N:0000000-000 │209件 │同上 │ │ │ │REV.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