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重附民字第13號
- 原告
- 江椿成
- 原告
- 陳明淑
- 原告
- 江宜靜
- 原告
- 江浚豪
- 被告
- 梓心企業有限公司
- 被告
- 鄭傑嚴
- 兼法定代理人
- 被告
- 古良歡
上列被告等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7年度重附民字第13號
上列被告等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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