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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聲字第646號

發還扣押物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3 月 26 日

法官戴嘉清蔡慧雯魏俊明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聲字第646號

聲請人
即被告
蔡尚苑

上列聲請人因銀行法等案件(106 年度金重訴字第9 號),聲請發還扣押物,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即被告蔡尚苑因涉嫌違反銀行法等案件,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扣押名下財產,經本院以105 年度聲扣字第20號裁定准予扣押被告名下全數「銀行帳戶」、「房屋」、「土地、田賦」及「股票」;被告不服提出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6 年度抗字第60號裁定撤銷發回;復經本院以106 年度聲扣字第9 號裁定准予扣押被告名下「銀行帳戶」、「房屋」、「土地、田賦」及「股票」於新臺幣(下同)14,500,000元範圍內之財產;被告不服提出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6 年度抗字第1037號裁定撤銷發回;復經本院以106 年度聲扣字第39號裁定准予扣押被告名下「第一銀行士林分行(帳號:00000000000 號)帳戶、臺北富邦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內於2,042,460元範圍內之金額;被告不服再度提出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於107年1月29日以107年度抗字第87號裁定駁回抗告確定。承上,被告名下財產既僅「第一銀行士林分行(帳號:00000000000號)帳戶、臺北富邦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 號)帳戶」內於2,042,460元範圍內之金額,經准予扣押,其餘聲請則均駁回確定,且被告所涉犯嫌業經檢察官於106年11月15日以105年度偵字第3726 4號、106年度偵字第27727、23870、21015、10304、33197號追加起訴書追加提起公訴。是如本院以106年度聲扣字第39 號(應為105 年度聲扣字第20號裁定,聲請書應屬誤繕)裁定附表1 財產清冊一覽表(自然人)編號10(詳如聲證)所列被告財產清冊中之其餘「銀行帳戶」、「房屋」、「土地、田賦」及「股票」即應由法院裁定發還之。據上,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就被告除法院准許部分外所為之扣押,於法尚有未合,且自105年12月中旬扣押迄今已長達1年2月餘,影響被告財產權至鉅,應儘速裁定發還云云。

二、按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扣押,除由法官或檢察官親自實施外,得命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扣押,應制作收據,詳記扣押物之名目,付與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扣押物,應加封緘或其他標識,由扣押之機關或公務員蓋印,刑事訴訟法第133 條第1 項、第136條第1 項、第139 條分別定有明文。而扣押物若無留存之必要者,不待案件終結,應以法院之裁定或檢察官命令發還之;扣押物因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之請求,得命其負保管之責,暫行發還,刑事訴訟法第142 條第1 項前段、第2 項亦有明文。是得為發還之標的,係以經合法扣押者為前提,若未經法定程序扣押,即無此條規定之適用,此為法定要式扣押之當然解釋。

三、經查,聲請人涉犯銀行法等案件,經本院以106 年度金重訴字第9 號審理在案,而聲請人前開聲請發還附表一編號3至14、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所示之物,上開所示之物均未經法定程序扣押,有本院105 年度聲扣字第20號裁定、本院106 年度聲扣字第9 號裁定、本院106 年度聲扣字第39號裁定、臺灣高等法院以106 年度抗字第60號裁定、臺灣高等法院106 年度抗字第1037號裁定、臺灣高等法院107 年度抗字第87號裁定各1 份在卷可參,是附表一編號3 至14、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所示之物,均非依刑事訴訟法扣押之物,聲請人向本院聲請發還,於法無據,應予駁回。至聲請人聲請發還附表一編號3 至14、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所示之物,聲請人應另循行政程序向相關機關聲請發還(按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扣押附表一編號3 至14,附表

二、附表三及附表四所示之物,在起訴繫屬即106 年12月26日前,即經本院於106 年9 月11日以106 年度聲扣字第39號裁定駁回),附此敘明。

四、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裁定如主文。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敘明抗告理由,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26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戴嘉清

法 官 蔡慧雯

法 官 魏俊明

書記官 王萌莉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26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一
┌─┬─────────────────────────┐
│編│項目:銀行帳戶                                    │
│號│                                                  │
├─┼─────────────────────────┤
│1 │第一商業銀行士林分行(帳號:00000000000 號)帳戶  │
├─┼─────────────────────────┤
│2 │臺北富邦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      │
├─┼─────────────────────────┤
│3 │臺灣土地銀行帳戶                                  │
├─┼─────────────────────────┤
│4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
├─┼─────────────────────────┤
│5 │華南商業銀行                                      │
├─┼─────────────────────────┤
│6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
├─┼─────────────────────────┤
│7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
├─┼─────────────────────────┤
│8 │花旗(臺灣)商業銀行                              │
├─┼─────────────────────────┤
│9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
├─┼─────────────────────────┤
│10│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                                │
├─┼─────────────────────────┤
│1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
│12│凱基商業銀行                                      │
├─┼─────────────────────────┤
│13│日盛國際商業銀行                                  │
├─┼─────────────────────────┤
│14│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
附表二
┌─┬─────────────────────────┐
│編│項目:房屋                                        │
│號│                                                  │
├─┼─────────────────────────┤
│1 │座落在「臺北市○○區○○里○○○路○段000 巷00號1 │
│  │、2、3 樓」之房屋                                 │
└─┴─────────────────────────┘
附表三
┌─┬─────────────────────────┐
│編│項目:土地、田賦                                  │
│號│                                                  │
├─┼─────────────────────────┤
│1 │座落在「臺北市○○區○○段○○段000000000 號」之土│
│  │地                                                │
└─┴─────────────────────────┘ 
附表四
┌─┬─────────────────────────┐
│編│項目:股票                                        │
│號│                                                  │
├─┼─────────────────────────┤
│1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
│2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3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
│4 │士林電機廠股份有限公司                            │
├─┼─────────────────────────┤
│5 │福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6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7 │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                              │
├─┼─────────────────────────┤
│8 │富鼎先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9 │凱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0│今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11│臺灣茂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12│智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3│鈺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4│達運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15│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
├─┼─────────────────────────┤
│16│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17│全友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
│18│中美矽品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
├─┼─────────────────────────┤
│19│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20│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21│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22│官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
│23│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24│楠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25│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
│26│威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27│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8│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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