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智易字第66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智易字第66號
- 公訴人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才天企業有限公司
- 被告
- 黃育明
- 選任辯護人
- 蔡惠琇律師
上列被告因著作權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10 年3 月22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第十法庭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智易字第66號
上列被告因著作權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10 年3 月22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第十法庭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智易…」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