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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智簡附民字第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8 年 05 月 20 日
  • 法官
    徐蘭萍
  • 法定代理人
    余泰德

  • 原告
    澤洋國際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黃榆庭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智簡附民字第1號 原   告 澤洋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余泰德 訴訟代理人 陸奕中 被   告 黃榆庭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8年6月10日下午3 時許,在本院第2法庭續行審判,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0  日刑事第二十五庭法 官 徐蘭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石秉弘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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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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