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審附民字第107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占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1 月 08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審附民字第1078號原 告 鏡像網路行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尤偉丞 被 告 蘇孝豪 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8 日刑事第二十四庭 審判長法 官 劉安榕 法 官 龔書安 法 官 林正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許雅琪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