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3 分鐘讀完 全文 11,27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簡字第4113號

偽造文書等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7 月 09 日

法官陳伯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8年度簡字第4113號

聲請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陳正軒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8年度偵字第291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甲○○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壹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法條,除下列事項應予補充記載外,其餘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㈠、犯罪事實欄一第1 行前補充記載「甲○○因妨害兵役案件,經本院依105 年簡字第1307號判處有期徒刑2 月,於105 年8月15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於本案構成累犯)。

㈡、應適用法條部分補充記載「被告就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編號二十至二十五部分,因未交易成功,故被告所為,應係犯刑法第339條第3項詐欺取財未遂罪。

㈢、應適用法條部分補充記載「又被告有如上開補充之犯罪科刑及執行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其於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後,5 年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然依司法院釋字第775 號解釋意旨,為避免發生罪刑不相當之情形,法院就該個案裁量是否加重最低本刑;是以,本院考量被告構成累犯之犯罪紀錄(妨害兵役案件),與本案罪名、犯罪類型均不相同,如適用刑法第47條累犯加重其刑之規定,即與憲法罪刑相當原則、比例原則有違,從而本案不依刑法第47條第1 項規定,加重其刑。

二、爰依刑法第57條規定,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未經被害人同意或授權,於網站鍵入他人信用卡資料,冒用他人之名義網路購物刷卡消費取財,除侵害告訴人之財產法益,並影響真正信用卡持卡人之金融信譽,亦不利於金融交易市場機制之合理運轉,所為應予非難,兼衡被告之素行、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犯後態度以及迄今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害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末查本件被告於聲請書附表編號1 至19所示交易時間,於網路盜刷被害人信用卡資料購物金額總計新臺幣(下同)9516元,此為被告之實際犯罪所得,應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第3 項之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第450 條第1 項,刑法第216 條、第220 條第2 項、第210條、第339 條第1 項、第3 項、第55條、第47條第1 項、第41 條 第1 項前段、第38條之1 第1 項、第3 項,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於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歐蕙甄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220條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關於本章及本章以外各罪,以文書論。

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亦同。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9 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 法 官 陳伯厚

書記官 陳昇宏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11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8年度偵字第2911號
    被      告  甲○○  男  26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臺北市○○區○○街000號2樓
                        居新北市○○區○○路000號5樓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
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甲○○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取財、詐欺得利
    及行使偽造準私文書之犯意,接續於附表所示之時間,使用
    其配偶翁婉綺所申辦、交由其使用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
    門號,上網連接至「夠麻吉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夠麻吉公
    司)網站,明知未經張維珊之同意或授權,仍擅自在該等網
    路特約商店網站鍵入張維珊之兆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兆豐銀行)0000000000000000號信用卡之卡號、有效期
    限、檢核碼等資料,偽造完成得以經由電腦處理而顯示證明
    係信用卡約定持卡人本人(即張維珊)網路購物用意符號之
    電磁紀錄即網路訂購單(準私文書)後,將該等信用卡資料
    傳送至該等網路特約商店而加以行使,並留下其「陳小拓」
    之綽號、現住地址及上開行動電話號碼等資料,使該等網路
    特約商店均因而陷於錯誤,誤信係張維珊本人持卡消費,遂
    將附表甲○○所盜刷購買之商品,以黑貓宅急便寄送予甲○
    ○,且使兆豐銀行於夠麻吉公司請款時代為墊付消費款項予
    夠麻吉公司,致生損害於張維珊、夠麻吉公司及兆豐銀行。
    嗣經張維珊於民國105年12月28日,收受兆豐銀行傳送告知
    其近期有異常網路交易之電話,立即通知兆豐銀行停止本案
    信用卡,並報警查獲。
二、案經張維珊訴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報告臺灣士林地
    方法院檢察署(現更名為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陳請臺灣高
    等法院檢察署(現更名為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令轉本署
    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甲○○於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告
    訴人張維珊、證人翁婉綺及吳靖萱於警詢及偵查中證述之情
    節相符,且有持卡人聲明暨申請書、通聯調閱查詢單、台固
    媒體股份有限公司106年6月7日傳真封面各1紙、夠麻吉股份
    有限公司106年2月17日夠法字0000-0000號函暨所附消費紀
    錄、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107年9月21日桃女監戒字第
    10700034280號函暨所附執行指揮書各1份附卷可資佐證,被
    告犯嫌堪予認定。
二、按不起訴處分已確定或緩起訴處分期滿未經撤銷者,非有左
    列情形之一,不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一、發現新事實
    或新證據者。二、有第420 條第1 項第1 款、第2 款、第4
    款或第5 款所定得為再審原因之情形者,刑事訴訟法第260
    條定有明文。次按刑事訴訟法第260 條第1 款所謂之新事實
    新證據,祇須為不起訴處分以前未經發現,且足認被告有犯
    罪嫌疑者為已足,並不以確能證明犯罪為必要,既經檢察官
    就其發現者據以提起公訴,法院即應予以受理,為實體上之
    裁判,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467號判例意旨可資參照。又
    依刑事訴訟法第260條第1款之規定,發見新事實或新證據者
    ,得對於不起訴處分已確定之同一案件再行起訴,此款規定
    並包括因傳訊證人發見新證據之情形在內,檢察官依據證人
    之證言對被告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再行傳訊同一證人,如
    該證人為與前案證言相異之證言,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
    仍難謂非發見新證據,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4114號判決意
    旨可供參照。被告甲○○所涉犯罪事實欄所示之犯行,雖曾
    經本署檢察官以106年度偵字第25331號為不起訴之處分確定
    ,惟證人吳靖萱於所涉另案詐欺案件即本署107年度偵字第7
    184號案件偵查中否認以被告名義盜刷購買附表所示之商品
    ,且經函詢證人吳靖萱受拘束人身自由之時間後,確認證人
    吳靖萱於105年12月27日即為警拘束人身自由,有法務部矯
    正署桃園女子監獄107年9月21日桃女監戒字第10700034280
    號函暨所附執行指揮書1份附卷可佐,且被告於經本署檢察
    官提示上開證據後,亦於偵查中坦承上情,則依上開證據,
    足認被告確有犯罪嫌疑,即屬刑事訴訟法第260條第1款發現
    新事實或新證據之情形,故得就被告所犯上開犯罪事實再行
    起訴。
三、按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影像或符號,足
    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以文書論,刑法第220 條第2 項
    定有明文,被告利用網際網路設備連結至網路特約商店網站
    ,輸入信用卡資料,偽造不實之線上刷卡繳費單,而表示持
    卡人向該等網路特約商店刷卡購物之用意,顯屬上開條文所
    規範之準私文書。故核被告甲○○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
    、第210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嫌、同法
    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嫌。被告各次行使偽造準私文書
    罪嫌部分,其輸入信用卡資料之偽造準私文書低度行為,應
    為其後執行傳送資料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
    被告以一盜刷行為,同時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及詐欺取財罪
    嫌,請論以想像競合犯,依刑法第55條規定應從一重之行使
    偽造準私文書罪嫌處斷。被告於緊接之時間行使偽造準私文
    書之行為,係基於同一犯意之下所為之接續行為,請論以接
    續犯。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25    日
                          檢  察  官  歐蕙甄
 附表:
┌──┬──────────┬───────┬─────────────────┐
│編號│   盜刷交易時間     │  盜刷交易金額│      商品                        │
│    │  (年/月/日)(時:分) │   (新臺幣)元 │   (是否交易成功)               │
├──┼──────────┼───────┼─────────────────┤
│ 1  │   105/12/26        │  780元       │   愛瑪仕時尚企業社/超            │
│    │   20:16:01        │              │   人爸媽必備-韓國製改良          │
│    │                    │              │   款雙向坐椅式抱嬰揹帶一         │
│    │                    │              │   入(是)                       │
├──┼──────────┼───────┼─────────────────┤
│ 2  │   105/12/26        │  579元       │   益安網通企業社/爆款            │
│    │   20:20:23        │              │   三合一多功能媽媽袋鼠           │
│    │                    │              │   裝加絨外套一入(是)           │
├──┼──────────┼───────┼─────────────────┤
│ 3  │   105/12/26        │  199元       │   活力網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
│    │   20:38:34        │              │  /冬季限定款多用途保暖束         │
│    │                    │              │  腹帶任選一入(是)              │
├──┼──────────┼───────┼─────────────────┤
│ 4  │   105/12/26        │  876元       │  家升行銷有限公司/機車           │
│    │   20:42:28        │              │  防風保暖觸控手套任選4           │
│    │                    │              │  雙(是)                        │
├──┼──────────┼───────┼─────────────────┤
│ 5  │   105/12/26        │  159元       │  崇利實業有限公司/USB            │
│    │   20:43:30        │              │ 小熊電熱保溫碟任選1入            │
│    │                    │              │  (是)                          │
├──┼──────────┼───────┼─────────────────┤
│ 6  │   105/12/26        │  266元       │  棋煥國際貿易/機車兒童           │
│    │   20:52:25        │              │  安全帶任選一入(是)              │
├──┼──────────┼───────┼─────────────────┤
│ 7  │   105/12/26        │  599元       │  龍陳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清潔       │
│    │   20:54:41        │              │  幫手旋風智慧二用拖地掃地        │
│    │                    │              │  機任選一入 (是)                 │
├──┼──────────┼───────┼─────────────────┤
│ 8  │   105/12/26        │  699元       │ 鴻嘉源通訊科技公司/進階版        │
│    │   20:59:23        │              │ 超輕無線影音傳輸器一入           │
│    │                    │              │  (是)                            │
├──┼──────────┼───────┼─────────────────┤
│ 9  │   105/12/26        │  269元       │ 台信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智能      │
│    │   21:03:19        │              │ 系統記憶撲滿存錢罐/小豬智能      │
│    │                    │              │ 記憶撲滿任選一入 (是)            │
├──┼──────────┼───────┼─────────────────┤
│ 10 │   105/12/26        │  399元       │ 乘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奈米晶      │
│    │   21:09:37        │              │ 亮防水鍍膜二瓶(是)               │
├──┼──────────┼───────┼─────────────────┤
│ 11 │   105/12/26        │  459元       │ 傑克蕾妮精品生活館/兒童歐美      │
│    │   21:10:28        │              │ 保暖防風斗篷披風任選一入(是      │
├──┼──────────┼───────┼─────────────────┤
│ 12 │   105/12/26        │  109元       │ 佶達有限公司/可水洗加厚保暖      │
│    │   21:11:26        │              │ 舒適馬桶坐墊1入(是)              │
├──┼──────────┼───────┼─────────────────┤
│ 13 │   105/12/26        │  469元       │ 騰躍行銷有限公司/TV熱銷神奇      │
│    │   21:12:08        │              │ 好便椅一入(是)                   │
├──┼──────────┼───────┼─────────────────┤
│ 14 │   105/12/26        │  699元       │立嵐企業有限公司/aibo BSMI        │
│    │   21:13:43        │              │認證大容量QC2.0急速快充20000      │
│    │                    │              │ Plus行動電源任選一入(是)         │
├──┼──────────┼───────┼─────────────────┤
│ 15 │   105/12/26        │  489元       │宸星有限公司/韓版保暖防寒厚       │
│    │   21:29:22        │              │ 黃金絨男款顯瘦保暖長褲一入       │
│    │                    │              │ (是)                             │
├──┼──────────┼───────┼─────────────────┤
│ 16 │   105/12/27        │  280元       │愛麗絲童裝開發有限公司/寶寶       │
│    │   10:17:19        │              │棉質雙層圍兜三角口水巾10入        │
│    │                    │              │ (是)                             │
├──┼──────────┼───────┼─────────────────┤
│ 17 │   105/12/27        │   788元      │瑔盛有限公司/【好奇Huggies】      │
│    │   10:27:50        │              │純水嬰兒濕巾二箱(是)              │
│    │                    │              │                                  │
├──┼──────────┼───────┼─────────────────┤
│ 18 │   105/12/27        │   999元      │萬利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日本         │
│    │   10:30:44        │              │REX Watch GEAR吉爾光輪/SPHER      │
│    │                    │              │ICAL BLACK斯爾克系列任選一入      │
│    │                    │              │(是)                              │
├──┼──────────┼───────┼─────────────────┤
│ 19 │   105/12/27        │  399元       │亞昇環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國     │
│    │   10:32:45        │              │熱銷【Gator Grip】多功能萬用      │
│    │                    │              │ 螺絲拆卸扳手三件組一組(是)       │
├──┼──────────┼───────┼─────────────────┤
│ 20 │    105/12/27       │  246元       │英凱國際有限公司/美國創意大賞     │
│    │    12:01:45       │              │防噎神器-防肥胖寵物智能慢食碗     │
│    │                    │              │ 1入起(否)                        │
├──┼──────────┼───────┼─────────────────┤
│ 21 │    105/12/27       │  246元       │英凱國際有限公司/美國創意大賞     │
│    │    12:10:56       │              │防噎神器-防肥胖寵物智能慢食碗1    │
│    │                    │              │ 入起(否)                         │
├──┼──────────┼───────┼─────────────────┤
│ 22 │    105/12/27       │  175元       │愛麗絲童裝開發有限公司/寶寶棉質   │
│    │    12:54:38       │              │ 雙層圍兜三角口水巾1入起(否)      │
├──┼──────────┼───────┼─────────────────┤
│ 23 │    105/12/27       │  280元       │愛麗絲童裝開發有限公司/寶寶棉質   │
│    │    15:30:08       │              │雙層圍兜三角口水巾1入起(否)       │
├──┼──────────┼───────┼─────────────────┤
│ 24 │    105/12/28       │   1799元     │ 安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日本大王  │
│    │    15:41:53       │              │ GOO.N】境內版魔鬼氈式紙尿布1箱   │
│    │                    │              │ (否)                             │
├──┼──────────┼───────┼─────────────────┤
│ 25 │    105/12/28       │   1799元     │安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日本大王   │
│    │    19:12:57       │              │ GOO.N】境內版魔鬼氈式紙尿布1箱   │
│    │                    │              │  (否)                            │
├──┼──────────┼───────┼─────────────────┤
│合計│                    │    9516元    │                                  │
│    │                    │ (僅計算有   │                                  │
│    │                    │   交易成功   │                                  │
│    │                    │   部分)     │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簡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