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智附民字第3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8 月 30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智附民字第36號原 告 日東商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星宇 送達代收人 夏宗漢 訴訟代理人 夏宗漢 被 告 逸華國際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黃榆庭 上列被告因著作權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30 日刑事第二庭 法 官 劉芳菁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雅真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