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附民字第61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過失傷害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0 年 02 月 09 日
  • 法官
    黃志中薛巧翊時瑋辰

  • 當事人
    楊士賢王進榮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610號原   告 楊士賢 法定代理人 楊金鋒 訴訟代理人 林靜文律師(法扶律師) 被   告 王進榮 宏騰工程行即楊淑華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109 年度易字第557 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茲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9   日刑事第十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黃志中 法 官 薛巧翊 法 官 時瑋辰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楊喻涵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17  日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附民…」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