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單聲沒字第65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智慧財產案件)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11 月 19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單聲沒字第654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莉亭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等案件(109 年度偵字第24410 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0 年度執聲沒字第440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下稱新北檢)109 年度偵字第24410 號被告王莉亭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該署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 條之1 為緩起訴處分確定,緩起訴期間為1 年,並已於民國110 年11月5 日期滿,扣案之仿冒HELLO KITTY 商標手鍊等物(詳如扣押物明細,即新北檢109 年白保第2767號扣押物明細),為侵害商標權之物,爰依法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 項定有明文。又商標法第98條規定:「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故關於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自應適用商標法第98條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三、查被告涉嫌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新北檢檢察官以109 年度偵字第24410 號為緩起訴處分,並經臺灣高等檢察署於109 年11月6 日以109 年度上職議字第357 號處分駁回再議確定,緩起訴期間1 年6 月,並已於110 年11月5 日期滿等事實,有該緩起訴處分書、駁回再議處分書、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各1 份在卷可稽。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為仿冒如附表「註冊/ 審定號」欄所示商標之商品一節,為被告所不否認,並有萬國法律事務所108 年10月21日侵權仿冒品鑑定報告暨所附布林資料查詢結果詳表、萬國法律事務所109 年1 月16日侵權仿冒品鑑價報告暨所附布林資料查詢結果詳表2 份、萬國法律事務所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斐樂股份有限公司108 年8 月21日斐管字第10808017號函暨所附檢視報告書、商標單筆詳細報表、斐樂股份有限公司108 年12月2 日斐管字第108120003 號函暨所附檢視報告書、扣押物品目錄表各1 份、查獲現場及扣案物品照片共7 張在卷可佐,足認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確屬侵害商標權之物品,而為專科沒收之物,揆諸上開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應依商標法第98條規定宣告沒收。從而,本件聲請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36第2 項,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40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9 日刑事第十八庭 法 官 詹蕙嘉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敘明抗告理由,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李郁禎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2 日附表: ┌──┬─────────────┬─────────┬──────┬─────────┐ │編號│扣案物 │數量 │註冊/審定號 │商標權人 │ ├──┼─────────────┼─────────┼──────┼─────────┤ │1 │仿冒HELLO KITTY 商標手鍊 │10件 │00000000號、│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 │ │ │ │00000000號 │公司 │ ├──┼─────────────┼─────────┼──────┼─────────┤ │2 │仿冒HELLO KITTY 商標手錶 │13件 │00000000號、│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 │ │ │ │00000000號 │公司 │ ├──┼─────────────┼─────────┼──────┼─────────┤ │3 │仿冒HELLO KITTY 商標零錢包│66件(含採證1件) │00000000號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 │ │ │ │ │公司 │ ├──┼─────────────┼─────────┼──────┼─────────┤ │4 │仿冒MY MELODY商標零錢包 │83件 │00000000號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 │ │ │ │ │公司 │ ├──┼─────────────┼─────────┼──────┼─────────┤ │5 │仿冒FILA商標零錢包 │29件(含採證1件) │00000000號 │盧森堡商斐樂盧森堡│ │ │ │ │ │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