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審附民字第9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毀損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0 年 03 月 05 日
  • 法官
    潘長生徐子涵李宇銘
  • 法定代理人
    楊楚丞

  • 原告
    宜丞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曾招維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審附民字第93號原   告 宜丞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楊楚丞 原 告 兼 訴訟代理人 呂萬發 被   告 曾招維 上列被告曾招維因毀損案件(110年度審簡字第69 號),經原告等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5   日刑事第二十四庭審判長法 官 潘 長 生 法 官 徐 子 涵 法 官 李 宇 銘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許 雅 琪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5   日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審附…」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