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4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613號

侵占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10 月 26 日

法官胡堅勤賴昱志王筱維

原告
聯誠寵物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永城
被告
李欣澧

葉縉叡

上列被告因本院110年度易字第761號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葉縉叡雖非上開刑事案件之被告,然經起訴書載明與被告李欣澧共同犯案,且被告葉縉叡所涉侵占犯行亦經追加起訴(本院111年度易字第15號),是被告李欣澧、葉縉叡為共同侵權行為人,即屬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無訛。本案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26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胡堅勤

法 官 賴昱志

法 官 王筱維

書記官 陳昱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30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附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